索引号 | 01525945-3-/2022-0204020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2-02-04 |
文号 | 浏览量 | 9 |
社会保障卡管理相关业务
1、制卡:请各乡镇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及时到城居保中心制卡。新制卡所需材料:(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居民,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城居保中心办理;(2)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父母)一方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制卡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制卡人出生证明或村上出具的关系证明到县城居保中心办理。
2、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办:(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居民,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乡镇社保中心或城居保中心办理;(2)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父母)一方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制卡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制卡人出生证明或村上出具的关系证明到县城居保中心办理。
3、换卡:更换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消磁重办的居民所需证件:(1)年满16周岁以上的居民,必须本人携带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到城居保中心办理;(2)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父母)一方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制卡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制卡人出生证明或村上出具的关系证明到县城居保中心办理;消磁重办的可以到乡镇社保中心申请办理。
3、销卡:(1)销卡所需材料: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死亡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到乡镇或县城居保中心办理。(2)请各乡镇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死亡人员家属及时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