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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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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5-3/20240116-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4-01-16
文号 浏览量 11
主题词 其他
摆榔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摆榔乡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

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保发〔202316号)《中共施甸县委 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摆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以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发展工程,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保障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强化家庭主力,发挥政策合力,凝聚社会合力,不断优化留守儿童发展环境,确保全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一起快乐生活、一起健康成长、一起共享发展成果。

(二)关爱救助保护对象

1.范围内的留守儿童,涵盖通常意义上所指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即:摆榔乡范围内父母双方均离开家庭居住范围外出务工持续3个月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因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原因无监护能力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本人留在户籍地(或常住所在地)不满16周岁的留守儿童;摆榔乡范围内的018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

2.不属于以上留守儿童的单亲家庭儿童。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党委要统筹资源,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筹全局、各方合力促发展的工作格局。政府要将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

坚持结合实际、精准施策。要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治理创新体系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精准保障,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服务模式。

坚持各尽其责、联动推进。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的监管教育重要作用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鼓励、动员和组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企业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奉献爱心,全面构建多维一体的新时代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格局。

坚持标本兼治、形成长效。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现实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又要着眼长远,聚焦长效常治,找准联结点和突破口,畅通要素流动渠道、推动乡村融合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困境问题。

(四)总体目标

系统构建起党委、政府、家庭、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关爱救助、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侵害留守儿童权益事件得到遏制。到2025年,全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显著改善、安全环境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困境儿童保障更加有力。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要全面发动各级各部门力量,精准定位到村(社区)、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全面覆盖、全面摸排,分层分类建立完备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清、需求清,为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奠定基础,提供信息支持。

1.村(社区)建立“一户一档”。各村(社区)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留守儿童开展1次走访工作,准确掌握区域内留守儿童的构成、数量、年龄、生活、健康、家庭、监护、就学、就医、保障、需求等情况,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儿童档案,制定关爱救助保护具体措施,一户一档、一人一策。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就学等重要情况,并及时向乡报告。

2.乡建立乡级台账要切实承担留守儿童保障服务工作职责,指导村(社区)、学校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变化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和服务窗口,细化简化优化政策认定审批程序,既要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又要防止错保和擅自扩保,着力织密困境儿童兜底保障网,切实将保障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全面实行“挂联代帮”责任制。坚持把单位定点挂、家校村联、“双代理家长”管、干部结对帮作为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双向、多向合作交流制度,充分发挥好基层的管理优势、部门的行业优势,把资源链接起来,把责任联合起来,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

3.单位(部门)定点挂村“抓”。在单位定点帮扶的基础上,增加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职责和任务积极同定点帮扶单位汇报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乡级由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做好全挂联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统计分析和指导。

4.“家校村”联动“护”。建立“家校联动、村校联动、村户联动”三联动机制,全面压实家庭主责、学校尽责、村组履责的全方位监管教育责任,推动从管住管好向深度关心关爱转变。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学校要建立和落实稳定的家校联系制度,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加强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力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关爱照料儿童的专业能力;要采取开设社团、兴趣班、学习小组等方式,解决好放学后、放假后等教育管护问题,着力培养儿童对班级、对学校的归属感。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倡导儿童的亲属、朋友、邻居等人群,采取“邻里互助”“亲属互助”“朋友互助”等方式,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要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党员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关爱服务工作。

5.实行“双代理家长”制度“管”。始终坚持把学校作为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儿童的主阵地,明确由学校校长作为全校留守儿童的“校内总代理家长”,各班主任作为各班级留守儿童“校内代理家长”。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成长信息卡,记录孩子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家庭情况、成长状况等内容,一人一档、分类施策、因材施教;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的“三个优先”活动,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的充分发挥弥补家庭教育监管的缺失。村(社区)要明确1名思想素质好、文化程度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且愿意长期从事儿童工作的女性作为辖区留守儿童的“校外代理家长”同时,广泛组织动员志愿者、行业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党员、社会爱心人士等群体一并作为留守儿童的“校外代理家长”,组织发挥好辅导、疏导、交流、游戏、娱乐、运动等作用,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周末、寒暑假的“空窗期”问题。

6.干部结对帮助“扶”。在单位定点挂联村(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由挂包干部结对帮扶挂联户的留守儿童,无干部挂包家庭的留守儿童由所在村(社区)与挂村单位对接,逐一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结对干部要积极主动与儿童交朋友、与家长交朋友、与教师交朋友,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每月至少开展1次多形式的沟通联系;既要力所能及地办实事办好事,更要注重扶志与扶智齐头并进,注重与教师家长的相互配合,全面跟进儿童学业、生活、心理、思想、健康等重要情况,因人施策、按需帮扶,结对帮扶原则上要持续到留守儿童完成学业实现就业。结对帮扶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一年一调整。

(三)构建立体化服务平台。坚持“政策找人”“帮扶找人”“关爱找人”的理念和方法,针对留守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用好用活用尽民政救助、教育资助、社会帮助、法治维护等保障措施,实现精准帮扶;将留守儿童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活动有场地,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有服务平台和阵地,着力聚集政策保障和社会辅助最大合力、最强支撑、最好效应。

7.政府救助“应兜尽兜”。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康复特教服务机构等,不断健全困境儿童服务网络,全面辐射城乡,充分发挥好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作用,确保特困“应救尽救”、低保“应给尽给”。要建立健全乡村联动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政策涵盖的认定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协同开展好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救助;特别是涉及重灾重病等突发情况,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特事特办,涉及特困儿童的转学手续办理,务必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8.教育保障“应涵尽涵”。将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作为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推动资助政策、教育辅导、关注关爱等向留守儿童倾斜,不断提升教育保障能力和实效。要积极探索正向融合、反向融合的融合教育模式,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灵活采取增设课程、扩容提量、应收尽收、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特殊儿童享有平等的教育和就业权利;积极支持普通幼儿园、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动各种教育类型、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交叉融合。

9.推行寄宿模式“应住尽住”。按照“能住尽住、应住尽住”原则,动员和支持辖区内留守儿童住校就读,有效减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时间,最大限度保障留守儿童在校内健康成长。

10.搭建平台“应助尽助”。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平台,畅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渠道,充分链接社会慈善资源,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更好满足留守儿童多层次、多样化、差异性帮扶需求。统筹使用好上级安排财政、彩票公益金等资金,用好用活关爱救助平台,发挥好红十字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各类组织的公益优势,运用好95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等载体,灵活运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私密与公开相补充等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采取赞助、资助、捐助等形式,广泛实施康复救助、爱心助学、生活帮扶等系列关爱救助保护行动,切实解决好一批留守儿童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1.村(社区)社会服务实践站“应建尽建”。探索建立村(社区)社会服务实践站,充分整合村(社区)、学校、儿童之家等资源,结合实际发挥好心理辅导、济困救孤、素质培养、矛盾化解、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家庭教育指导等作用,切实把社会服务实践站打造成关爱救助保护留守儿童和开展志愿服务的前沿阵地。社会服务实践站站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站长由乡村(社区)、各级工作队相关责任人担任;站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每年适时组织开展好家庭教育知识讲座、普法宣传等系列活动;要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坚决杜绝建在展板、建在墙体等形式主义。积极争取各挂钩单位资金支持,确保2025年全村(社区)社会服务实践站实现全覆盖。

12.法治保护“应保尽保”。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留守儿童有关政策措施,强化统筹协调,分级履行职责,全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保护格局。针对监护不到位、生活有困难、安全有隐患、权益无保障、权益受侵害等情况,要按照线索发现、问题上报、联合处置、限期销号工作制度,逐级迅速启动强制报告、评估处置等联动响应机制,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和风险,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关爱救助保护格局,确保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社会保护监督广泛、政府兜底监护到位、法律保障有力完善和强化司法救助和公共法律服务援助乡直各有关部门和驻摆各有关单位要适时联合开展电信网络环境、娱乐场所、酒店宾馆等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清除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和不良环境。

(四)健全完善长效保障机制。坚持用发展的眼光解决问题,树立持续抓、抓根本的理念,探索建立和实施源头预防、专业队伍建设、社会力量激发等长效机制和措施,真正推动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转变为长久的民生工程、发展的专业工程、自发的社会工程。

13.加强源头治理。要大力发展乡村经济,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延链补链、集链成群,加快构建具有摆榔特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真正把产业优势转化为就业优势;要实施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提升组织化程度,推动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要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和落实财政补贴、金融等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搭建就业创业供需信息平台,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提供便利条件;要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更多有条件的留守儿童家庭自主发展产业,真正让一部分监护人长久留下来。

1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要建立各类专家、讲师等专业人才库,广泛吸纳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医疗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为开展心理疏导、精神关爱、家庭教育指导、权益维护等服务夯实人才基础。

15.加强社会力量汇聚。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孵化培育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引导其实施慈善项目、提供专业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留守儿童托养照料、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并鼓励其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爱心家庭依据相关规定,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家庭寄养、委托代养、爱心助养等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一对一帮扶、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多种方式,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帮助。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级成立由乡党委书记、长任组长,乡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级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次专题会,研究重要情况、部署重要任务;乡级领导小组下设的各工作组每季度至少调度1次、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及时总结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困难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力量与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优势互补,既要抓好职责内工作任务落实,更要指导好各村(社区)开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考评激励。将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和督查重点内容,以严格的督查考评问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认真履责、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留守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着力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意识、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要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全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水平,全面营造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