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30908-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
文号 | 浏览量 | 75 |
一、奖补申报对象2023年,施甸籍脱贫劳动力(男60岁以内,女55岁以内)到省外务工,并在务工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二、奖补标准每人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次)。三、申报补助所需提供的材料1.《保山市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3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2.《保山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证明》(附件4)一式3份(要求:内容完整、规范、清晰);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4.申报本人(必须是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式3份。四、办理方式具体可到各村(社区)进行咨询办理。附件3:《保山市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4:《保山市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证明》
为进一步方便脱贫劳动力
(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
近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发布
《关于优化一次性交通补助
申请和经办流程的通知》
对申请途径、申请流程
经办流程作出要求
详情如下
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线上”可登录电脑网页端或使用手机微信端申请,“线下”可在县(市、区)、乡(镇)服务窗口申请。
(一)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二)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三)“线下”服务窗口。申请人可在户籍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或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申请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二)“线下”申请。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以下任意1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并填写《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附件)1份(扫描或拍照存入系统):
1.务工证明;
2.劳动合同(协议);
3.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
4.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经办流程
线上申请: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复核和审核;线下申请:由收到申请资料的服务窗口负责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录入),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复核和审核。由“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使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共享数据,自动核验申请人身份。
通过审核合格的,由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补助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经办流程工作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含公示、发放日期)。
附件:云南省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