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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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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5-3-/2022-0204017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户籍管理 发布日期 2022-02-04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公安
摆榔乡人民政府居民身份证申领

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

(居民身份证申领)

一、受理部门: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为其申请办理、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

四、办理材料:居民户口簿

五、办理时限:绿色通道邮寄证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普通证件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发。

六、办理地点: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