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40418-00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4-04-18 |
文号 | 浏览量 | 533 |
一、主要任务
围绕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突出源头治理,落实各有关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实现青少年涉案涉罪数据逐步下降。以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为基础,以矫治青少年不良行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以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保障,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方力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公益资金投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成多元主体共同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强教育引导。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不移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开展“青少年道德知识大讲堂”活动,以“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摆榔好人”为主题,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突出价值导向和感召力量,结合学雷锋活动开展,通过设立“道德讲堂”,规范“五个一”宣讲流程,广泛组织道德模范、专家学者和教师、青少年讲身边的好人好事,从正反两方面深入进行道德点评,形成“六我”参与模式,有效引导广青少年自觉成为道德建设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2.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等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控辍保学、预防早婚早育等政策规定作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重点,纳入专项普法工作队伍、“法治副校长”的普法清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重点群体法治意识。
3.加强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禁毒”、“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各村委会(社区)学校要以“禁毒”重点内容,通过讲座、班会、观看科教片等形式教育学生远离毒品,认清邪教本质,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4.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创建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咨询平台,依托“青年之声”青年互动社交平台等畅通青少年健康咨询渠道。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联合教育、团委、卫计、医院等相关部门,在我乡青年之家建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师,定期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对学生的心理问题给予必要和及时的疏导和帮助。有计划的开展初中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青春期心理等知识的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各村(社区)积极完善比较规范的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1处以上,确保我乡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5.加强家庭教育。关注单亲家庭、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家庭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护,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组建社区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
(二)优化环境
1.定期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积极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坚持“惩”“防”两手抓,聚焦任何不利青少年身心健康行为,宾馆、民宿、酒吧、游戏厅等营业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经营行为,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出租房屋等行为,以及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净化校园环境、校园周边社会环境、网络环境。
2.禁止淫秽色情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进校园。依托公安、司法、市场监督管理、文化中心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清理整顿出版物市场。加强街头非法兜售淫秽书报刊及不良软件游商的治理,重点清理校园周边的非法书报刊经营场所,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教育引导,禁止不良出版物和游戏软件在学生中传播。发现学生携带、传阅、购买淫秽色情读物,使用不良游戏软件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并收缴。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不健康“口袋本”图书和不良游戏软件的诱惑,做到不购买、不传阅、不租借,并积极举报社会上销售、出租不健康图书和不良游戏软件的不法行为。加强舆论宣传,优化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向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文化作品,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动员各界人士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网、图书、报纸、期刊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栏、专刊、黑板报、广播等建设工作。以案释法,以正面引导为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文艺演出、报告、讲座、宣传橱窗、卡通画册等形式,创造性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
1.建立青少年结对帮教机制。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开展常态化管理,制定摆榔乡留守儿童关爱清单,开展“一助一”、“多助一”帮教服务,在学习上帮助,生活上照顾,精神上解惑,行为上纠偏,权益上维护,就业上扶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多办实事;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同时联系司法部门安排专人开展结对帮教。
2.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推动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常态化开展。将乡团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校、民政办、文化站、社保中心、妇联、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的基层单位、村(社区)纳入创建单位的范畴,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在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且无法通知到家属,在讯问和审判时,抽调以上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建立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村(社区)将经常性地开展调查,全面掌握社区内青少年的状况,对履行教育义务或监护职责存在问题家庭的青少年、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将建立详细准确的社区青少年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