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5-3-/2022-0315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摆榔乡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5 |
义务教育教师管理
(一)教师岗位等级晋升考核管理考核以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表现。具体对教职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2.能指教育教学理念和意识、知识和技能、专业发展及业务技术水平、能力的应用发挥。具体围绕国家教师专业标准对教职工专业能力进行量化考核。
3.勤指工作的态度、责任心、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具体对遵守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出勤进行量化考核。
4.绩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所取得的效果。具体对教职工所开展、完成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5.廉指廉洁自律情况。具体对教职工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从教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标准
教职工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
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勤奋有创新;专业素养高、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称职
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工作积极;专业素养较高、教育教学效果较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3.基本称职
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专业素养一般,教育教学效果一般;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并导致不良后果。
4.不称职
基本能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专业素养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并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三)指标权重
教职工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具体量化权重为德15分、能10分、勤5分、绩60分、廉10分。
1.教学人员
(1)德(15分)。主要从爱国守法(4分)、爱岗敬业(4分)、关爱学生(4分)、为人师表(3分)等方面进行量化。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能(10分)。主要从教育教学理念(3分)、知识与技能(3分)、专业发展(2分)、组织与协作(2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3)勤(5分)。主要从遵守纪律服从工作安排(2分)、出勤(3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4)绩(60分)。主要从工作量(15分)、教育教学常规(10分)、教育教学实绩(30分)、教育教学研究(3分)、获奖情况(2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5)廉(10分)。主要从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5分)、廉洁从教或公正廉洁(5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2.其他教职工
(1)德(15分)。主要从爱国守法(4分)、爱岗敬业(4分)、关爱学生(4分)、为人师表(3分)等方面进行量化。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能(10分)。主要从服务教育教学意识(3分)、知识与技能(3分)、专业发展(2分)、组织与协作(2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3)勤(5分)。主要从遵守纪律服从工作安排(2分)、出勤(3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4)绩(60分)。主要从工作量(15分)、工作常规(10分)、工作实绩(30分)、工作效率(3分)、获奖情况(2分)等方面进行量化。
(5)廉(10分)。主要从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5分)、廉洁从教或公正廉洁(5分)等方面进行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