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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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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5-3-06_B/2017-0401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摆榔乡
公开目录 重点工作通报 发布日期 2017-04-01
文号 摆政发〔2017〕16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林业
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摆政发〔2017〕16

摆榔彝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 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当前持续高温、干燥、大风天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攀升。加之,临近清明节、春耕农事用火、五一旅游踏青高峰期,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了我乡生态安全,对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艰巨性作出准确判断,谋划防控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切实把将力量布防到林区、措施落实到林区、检查开展在林区,全面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宣传、突出重点

一是以 “全面整治野外违规用火,严厉打击故意纵火烧山”为主题,利用街道、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二是在入山路口、集镇街道悬挂宣传条幅、森林火险五彩旗,设置警示标牌、散发宣传单。三是利用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以鲜活案例警示广大民众,引导“火种不入山、林区不用火”的责任意识和自觉行为。四是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利用中小学生影响家长移风易俗、文明祭奠。

二、严控火源、消除隐患

必须牢牢抓住严管野外火源这个关键。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划定了重点防范区域、重点防范。一是在清明节期间,在集镇面山、老黑龙水源涵养林、热区等重点林区执行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对入山人员一律实行实名登记,集中焚烧纸钱、燃放鞭炮,严格检查、严防火种进山。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集镇面山的巡逻力度,严防死守。三是加强对儿童和中小学生、林区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严格落实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等监护责任,严防限制行为能力人失火。四是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各类护林员在清明节期间必须加强坟墓集中区域的巡查,不按要求履职的一律予以辞退。六是把野外火源管理的办法写入《村规民约》,严格用《村规民约》制约村民违规用火行为。

三、加强值守、应急保障

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级领导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辖区,加强值守,森林防火办主任必须坚守岗位,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和工作日报制度。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守岗位、保持战备状态,保证各类物资保持健康状态,确保拿得出、用得上。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坚决避免因报告不及时、多头报告贻误和影响扑火救灾工作。对虚报瞒报森林火灾造成重要影响的,对值、带班不到位,甚至脱岗、缺岗的,以及卫星热点和火情处置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落实责任、安全处置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扑火队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开展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常识等培训。严禁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扑火,严禁孕妇、未成年人、老弱病残、未经培训人员及林区群众自发上山扑火,严防伤亡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灾),及时弄清火情,迅速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领导靠前指挥,科学、安全、高效处置。

五、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前夕,要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村、组及重点部位、敏感地区全面检查,现场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发现问题,限时整改。

 

 

 

                                  

 

 

摆榔乡人民政府

                            20173月28  

 

摆榔乡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