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2-9-10_B/2017-0224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万兴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17-02-19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公告
根据根据《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施政办发[2016]160号)以及《施甸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办公室关于加快兑付搬入县城农户资金补助的通知》(施易办电[2016]1号)文件。经我乡易地搬迁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王坤花、李正越等2户搬迁户逐户审查,2户全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王坤花、李正越等2户搬迁户按政策规定发放补偿补助每户8万元(其中:基础设配套资金5万、乡镇在县级下达基础设施总资金中调配1.5万、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发放农发行贴息贷款每户6万元。由于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尚未到位,第一批先补助6.5万元,等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到位后再进行补助。经乡易地搬迁指挥部研究拟定,给予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2月19日上午8:30分至2017年2月25日下午6:30分。若对下列公示补助人员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我乡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万兴乡易地扶贫搬迁迁入施甸县城第一批搬迁补助资金发放农户花名册
万兴乡易地搬迁指挥部
2017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