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40717-00008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所需补助资金从下达到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足额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