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40717-0000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
文号 | 浏览量 | 194 |
1.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对象为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 营,不准用于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 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打包用于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开发、基础 设施建设等。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切实防范冒名借款等问题, 严格贷前审查,对未纳入全国防止防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信息系统的人员, 一律不允许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确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对象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