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2-053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
文号 | 浏览量 | 53 |
关于印发酒房乡开展农村“三资”提级监督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农经站: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以精准有力的监督助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保农发〔2021〕5号)及《施甸县纪委县监委开展农村“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施纪发〔2022〕6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重点解决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不彻底、“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纠正肆意挥霍、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非法转让、低价发包、低价租赁农村集体“三资”等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强化落实,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乡纪委书记为组长,乡纪委副书记为成员,乡纪检专干、农经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纪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和收集汇总工作。
三、监督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酒房乡“三资”提级监督内容包括村(社区)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
(二)内容
1.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借入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形成的货币资金及有价证券等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重点监督2016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0日期间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村(社区)、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纳入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核算管理;(3)是否存在村级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坐收坐支、白条入库、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4)村级集体经济支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审批、白条抵库、村干部违规经管现金等问题;(5)是否存在挥霍浪费、贪污挪用、非法侵占集体及个人资金、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资金、专款不专用以及用集体资金发放各种津贴、补贴;(6)是否存在巩固脱贫攻坚入股项目分红个人贪污挪用等问题。
2.资产管理方面。主要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和购买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重点监督以下问题:(1)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是否建立清查台账,总量是否清楚,是否全部纳入账内核算;(3)资产的构建、处置、经营、发包租赁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有无租赁、承包等合同,是否存在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善、承包不公开透明等问题;(4)是否存在长期出借或被其它单位和个人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等流失问题;(5)集体资产权属是否明晰、实物与账目是否相符以及应收(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不按规定程序处理、核销等问题;(6)扶贫资产清理、移交、登记、确权、日常维护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7)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产闲置、侵占扶贫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低租赁高转租等问题。
3.资源管理方面。主要指:依法属于村(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管理使用情况。重点监督以下问题:(1)集体资源总量是否清楚,是否建立台账进行登记;(2)集体资源发包租赁及处置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有无租赁、承包等合同,是否存在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善、承包不公开等问题;(3)出让费、承包费是否及时足额收缴;(4)是否被其它单位和个人侵占、平调、私分,合同的监督、履行是否到位等问题;(5)是否存在违规拍卖、只承包不治理等问题;(6)是否存在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问题。
四、监督方法和步骤
各村(社区)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摸清本村(社区)集体“三资”底数,将排查情况报告和相关表册于 6月6日前报乡纪委办公室进行收集汇总。(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农经站)
乡级监督检查时间:2022年6月7日—8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农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稳步推进工作进度,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配合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撑,依法依规监督。在提级监督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规范操作,对法律法规政策理解把握方面的疑惑、争议、尺度等问题,要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咨询。
(三)认真梳理排查,按时上报材料。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排查相关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要随时报告。
附件:《“三资”提级监督排查情况统计表》(含《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1(经营性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2(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清查登记表》、《应付款项清查登记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总表》)
中共酒房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酒房乡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