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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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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40717-00009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公共法律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5-08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其他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