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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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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0-1210032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养老服务 发布日期 2020-12-10
文号 浏览量 17
主题词 社会保障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事项名称5.3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复印件一式二份,填写注销登记表,并出具缴费证明(如死亡人员为重症残疾人员,则需提供残疾卡复印件二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出国(境)证明。(只需提供满足一种情况的材料)

4.办理方式:携带办理材料到酒房乡为民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5.办理时限:即时即办。

6.结果送达:办理后下月月初完成暂停。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9.办理机构及地点:施甸县酒房乡酒房街为民服务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施甸县酒房乡酒房街为民服务中心。

11.监督投诉渠道:施甸县酒房乡酒房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