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4051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4-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为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基一厅〔2016〕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重申严格遵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工作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教发〔2016〕38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办中小学校设置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保教体发〔202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将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小学、小寨小学、里强小学、泻寨小学撤并到施甸县酒房乡摆田小学、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校点布局调整,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本着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与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的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校点撤并工作。
三、现状分析
全乡10个行政村,有初级中学1所(酒房中学),完全小学2所(中心学校、摆田小学),村级小学5所(梅子箐小学、小寨小学、里强小学、垭口小学、沙子小学),独立幼儿园3所(酒房乡幼儿园、摆田幼儿园、小寨幼儿园),校中园5所(梅子箐幼儿园、里强幼儿园、垭口幼儿园、沙子幼儿园、泻寨幼儿园)。
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小学属酒房乡梅子箐村民委员会辖区,2023年9月有在校学生84人,教职工4人;辖区人口3019人。施甸县酒房乡小寨小学属酒房乡小寨村民委员会辖区,2023年9月有在校学生63人,教职工4人;辖区人口2566人。施甸县酒房乡里强小学属酒房乡里强村民委员会辖区,2023年9月有在校学生54人,教职工4人;辖区人口2509人。施甸县酒房乡泻寨小学属酒房乡旧寨村民委员会辖区,2023年9月有在校学生0人(2023年9月份四年级15人升至酒房乡中心学校就读五年级;一年级6人,二年级11人自愿转学至酒房乡中心学校就读),教职工0人;辖区人口2246人。一是近年出生人口骤减,部分外出务工子女、搬迁户子女和追求优质教育资源家庭子女到学区外就读,辖区适龄儿童生源严重不足。二是学生数极少,无法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学生学习积极性低,教师教学无激情,教学效果不理想。三是教师配备无法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学生全面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五育并举难以得到有效落实,部分学科比如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由于缺乏专业教师,教学效果较差。根据《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山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保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酒房教育发展实际,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备,充分发挥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落实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使每一位学生得到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秋季学期撤并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小学、小寨小学、里强小学、泻寨小学。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24年4月10日至5月30日)。酒房乡人民政府召开学校撤并专题研究会,制定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在酒房乡人民政府、酒房乡中心学校、施甸县酒房乡梅子箐小学、施甸县酒房乡小寨小学、施甸县酒房乡里强小学、施甸县酒房乡泻寨小学、酒房乡梅子箐村民委员会、酒房乡小寨村民委员会、酒房乡里强村民委员会、酒房乡旧寨村民委员会以及上述四个村民委员会村各小组进行公示。
(二)广泛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6月1日至20日)。通过召开村三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撤并学校教职工大会及学生家长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科学论证阶段(202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一是召开听证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乡人大主席团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解释组成员和听证会代表组成,纪委全程监督,听证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与建议,解释组对代表提出的疑惑进行了解释。二是开展实地核查。为确保校点撤并工作按规范程序及要求进行,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酒房乡人民政府和施甸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核查,通过随机走访社区村民委员会村民了解校点撤并的意见或建议。三是实施风险评估。组织专家组通过对校点撤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廉洁性等进行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四是组织专家论证。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围绕校点撤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廉洁性进行校点撤并论证评审工作,并形成校点撤并论证评审报告。
(四)报批阶段(2024年7月1日至10日)。将撤并请示和相关资料报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民政府,请求指示和批复。
(五)公示阶段(2024年7月11日至20日)。召开酒房乡党委政府(扩大)会议,做出撤并决定,进行公示。
(六)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月21日至8月20日)。有序开展撤并工作,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撤并工作圆满结束。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撤并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撤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撤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解决撤并整合工作中的困难。
组 长:张俊杰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培岚 乡人大主席、政法委员
李茂灿 乡武装部部长
成 员:李金强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李春富 乡司法所所长
李添浩 乡财政所负责人
杨跃安 乡卫生院院长
卢家熹 乡安监站负责人
段艳波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叶谦达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李从海 垭口村党总支书记
张学发 梅子箐村党总支书记
张春良 小寨村党总支书记
邹凤强 泻寨村党总支书记
胡从飞 乡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
张明辉 乡中心学校校长
杨汝卫 乡中心学校副校长、中心小学校长
张 涛 乡中心学校副校长、幼儿园园长
何吉祥 梅子箐小学校长
华志鹏 小寨小学校长
杨尚波 里强小学校长
郭汉才 泻寨幼儿园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酒房乡中心学校,由张明辉任办公室主任,李松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站所)、涉及撤并校园各村、中心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校点撤并工作,积极采用形式多样,师生、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适时召开学校班子会、教职工会、学生会、学生家长会等会议,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着眼于长远利益,讲深讲透整合学校的优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促进酒房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通力协作,稳步完成撤并。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按照职能职责,全力做好校点撤并各项工作。中心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加快完善学校整合所需资料;综治办、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司法所、安监站、市监所等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按照职能分工,全力配合做好学校整合维稳、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平稳实现学校撤并。
(四)规范管理,提升办学水平。校点撤并事关教育健康高质量发展,事关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家庭切身利益。要以服务乡村振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避免引发群众不满和学生辍学。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常规管理,强抓师资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办学特色,全面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水平,让学生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其他事项
(一)校点撤并后学生入学就读处理。原则上撤并学校学生到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施甸县酒房乡摆田小学就读,施甸县酒房乡摆田小学、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要妥善安置好撤并学校就读学生,加强心理辅导、学业指导、生活帮助,给予更多的关心关爱。家长要支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生要服从学校管理。
(二)撤并后财产处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撤并学校财产中可动产归酒房乡中心学校统一调配使用;不动产由对应辖区村民委员会代管,只能用于办公或社会公共事业,不能大拆大建,尽量保持现状,适时进行维护维修,所有权归教育部门,需要时无偿归还。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施甸县酒房乡党政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