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21-1231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义务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1-12-26 |
文号 | 浏览量 | 47 |
施甸县酒房中学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坚决落实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
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校长
组员:教务主任、各年级年级组长
三、工作原则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的招生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维护家长和社会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根据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招生、信息公示、接受材料等工作。
4、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不擅自招收非本区学生。
5保证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的就读权利。
6、学校严格根据酒房乡小学毕业学生数进行招生,不擅自扩大班级规模,突破班额数。
7、在招生过程中,不以开展试验研究、办学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以办特色班、实验班的名义选拔学生。
四、工作流程
1、5月中旬一6月中旬,招生工作的宣传发动。
2、成立初中学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将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上缴酒房乡中心学校,并公示学校的招生方案。
5、对初一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录取学生发出入学通知书。
6、学校教务处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7、外省市借读学生和农民工子女家长签《借读协议书》。
8、初中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9、9月10日之前学校教务处向施甸县酒房乡中心学校上报新学年招收新生人数及各项资料。
施甸县酒房中学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