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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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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44-4/20240511-00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酒房乡
公开目录 涉农补贴 发布日期 2024-05-11
文号 浏览量 1
主题词 林业
酒房乡202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明白纸


 

一、补贴对象

实施草原家庭承包并履行禁牧、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享受补助的农牧民要切实履行义务,不准到禁牧的草原上放牧任何牲畜,要加大青贮饲料种植、种草养畜力度,实行牲畜半舍饲或圈养。违反规定不得享受政策。

二、补贴标准

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即:草原禁牧补助7.5/亩、草畜平衡奖励2.5/亩。

三、申报流程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村、组为单位组织申报。

(一)村、组申报草原补奖面积,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

(二)在自然村以户为单位按规定张榜公示:项目户草原面积、补奖资金等事项。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农业农村、林草、财政部门审核。

(四)县级农业农村、林草、财政部门审核后,形成补奖资金兑付实施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并报市、省农业农村、林草、财政部门备案。

(五)项目户户主姓名、手机号码、“一卡通”号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户主必须主动、及时向村委会报备。

四、资金发放流程

市级财政→县级财政→乡级财政→牧户“一卡通”账户

(手机信息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