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19-10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10-12 |
文号 | 浏览量 | 7 |
中共酒房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2月1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酒房乡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3日,县委巡察组向酒房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先民主后集中的方式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加强对党政办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党政办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采用现场录音等手段辅助党政办工作人员真实详细的做好会议记录。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明确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列入党委会讨论范围,各二级站所严格执行一事一议,执行民主讨论议事原则,各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
(二)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供货合同条款的规定,补给农户中华小蜜蜂42箱,培植14箱。二是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摸清没有订购房屋的搬迁户,对资金被个人拉用的情况及时追回,无法追回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会议议程召开会议,认真记录每个班子成员发言情况和内容,并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整改会议进行整改。
(二)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21日经组织考察,任命了财政所所长,施甸县人民政府文件,施政任〔2019〕1号。二是根据施组通〔2019〕12号文件关于印发《施甸县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9年6月2日已按照相关程序完成酒房乡林业站站长、农科站站长、畜牧兽医站站长的选派工作。
(三)关于“述责述廉报告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整改情况。2019年4月5日,相关人员对个人重大事项进行报告,详细内容见《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乡纪委认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抓早抓小,抓出成效,以严的作风,过硬业务素质,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关注并盯紧重要部门、重要环节、重要人物,督促有关部门理顺“三清单”,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三顺一倒查两清单”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运行。三是严格执行酒房乡领导班子分工文件精神,实行AB角互补机制;四是2019年5月21日召开相关学习会议,要求各个部门、二级站所、各村委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监督执纪,举一反三,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管理。五是严格执行《中共施甸县纪委关于对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要求》(施纪字〔2013〕11号)规定“纪检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纪检工作无关的支出”要求,收回违规使用的资金,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六是加强对纪检工作业务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及时办理相关信访案件,加大对村监督委主任的培训力度,使村监督委主任懂监督、会监督、敢监督。
(二)关于“酒房乡六名干部职工违反会议纪律”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力度,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会议安排的目标任务能够贯彻落实。二是于2019年5月29日对涉及的6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关于“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出勤签到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重申纪律,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酒房乡干部职工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考核制度和结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890107;邮政信箱:施甸县酒房乡酒房街酒房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JFXJWBGS@126.com。
中共酒房乡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