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2018-110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11-06 |
文号 | 浏览量 | 735 |
各村民委员会、酒房粮点:
今年以来,我乡先后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进入7月份来,全乡大范围内出现强降雨,导致10个村不同程度受灾,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为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各村实际情况,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拨2018年夏荒粮10000公斤给你们(具体分配见附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
此次下拨的救灾粮食重点解决今年以来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及7—9月汛期受灾困难群众口粮紧缺问题,各村要认真摸清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群体缺粮底数,将调查落实情况登记造册,做到重点救助,认真组织发放好粮食,杜绝优亲厚友和平均发放的不良现象发生,做到精准救助。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区群众生活,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严格发放程序
粮食发放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施民政发〔2004〕29号)要求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发放,对发放的对象、发放的数量必须在乡、村进行张榜公布。
三、发放方式
各村摸清底数提供粮食发放花名册,交乡民政办,乡民政办在交酒房粮点。由粮点根据救助户所持的救灾粮单据(乡民政办开据)与花名册核对无误后,才可按数量发给农户。
四、严格监督检查
在整个粮食供应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粮食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发放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移交执纪、执法部门严肃处理。请各村务必将粮食及时安排到受灾困难群众中。安排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会议记录、救灾粮发放花名册及公示的相关材料于2018年10月12日前报酒房乡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附件:1.酒房乡2018年夏荒粮分配表
2.酒房乡2018年夏荒粮发放花名册(样表)
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