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30/2016-1219016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09-12 |
文号 | 浏览量 | 11 |
酒房乡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廉洁过节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四风”,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赌酒赌博等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根据《施甸县2016年“中秋”“国庆” 期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施纪发电〔2016〕10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日至10月10日,分两个阶段开展监督检查。
第一阶段:2016年9月12日—23日,对“中秋”期间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阶段:2016年9月24日—10月10日,对“国庆”期间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二、督查内容
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劵)和电子礼品卡情况;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会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情况;将走访亲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情况;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情况;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情况;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情况;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情况;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情况;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情况;赌酒赌博情况。
三、督查小组成员
督查小组组长由酒房乡纪委书记段绍祥同志担任,督查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抽调酒房乡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和相关部门人员。
四、督查方式
明察暗访、采取实地督查等方式。
五、工作要求
(一)要立足发现问题。督查工作要动真格、敢碰硬,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变通,要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
(二)提高工作质量。督查工作要真正深入实地,准确通过声像文字记录好第一手资料,记录的资料要真实、完整、准确,足以支撑发现的问题。
(三)严守工作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不参与被检查单位宴请,不喝酒、不赌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有损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事。对违反监督检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