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10844-4-06_B/2016-121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酒房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
文号 | 浏览量 | 8 |
份号
酒政发〔2016〕141号
酒房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
专项行动方案
各村委会,乡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施政办发(2016)117号文件《关于印发施甸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我乡特制定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我乡及时成立以乡长李友赛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友赛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杨子明 乡人民政府宣传委员(分管林业)
成 员:杨 昆 酒房派出所所长
杨品能 酒房林业站负责人
段爱民 酒房乡国土所所长
段忠伟 酒房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钱万均 酒房乡水管站站长
杨加军 酒房乡安检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品能兼任。办公室成员林业站职工组成。
二、行动重点
在全乡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清查各种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抓住三个重点:一是公益林区、二是公路沿线、三是水库周边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地段。
三、时间步骤
1.全面摸底排查(9月1日—9月30日)。清查摸排非法占用林地等基本情况;摸清全乡集体林权流转情况及违法违规情况。主动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2.集中打击整治(10月1日—11月30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配合县级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3.整改总结验收(12月1日—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健全森林生态资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农业、林业、国土、安监等部门各部门要认清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力度。
2.要认真清理排查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违纪行为,不留死角。对清理排查中的相关情况做到及时上报,积极配合县级领导小组的工作。
3.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把执法实践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最终达到有效保护我乡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建设。
酒房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1日
(共印22份)
酒房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