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40323-0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4-03-23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居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落日寄哀思。清明节是缅怀先辈、追思逝者的重要传统节日,各地即将迎来祭扫高峰。为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安全的祭扫新风尚,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现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一、遵纪守法,文明祭扫。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服从殡葬管理及相关部门、殡仪服务场所、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到指定地点或集中祭祀点文明祭扫。不在墓区、骨灰堂和街道、小区、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香烛、冥币、纸扎品等丧葬用品,不燃放鞭炮,不摆放不易降解和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公共秩序。
二、弘扬新风,低碳祭扫。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树立弘扬孝亲敬老、厚养薄葬、慎终追远理念,倡导鲜花祭祀、踏青遥祭、植树纪念、家庭追思等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缅怀故人。您可通过居家追思、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简约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
三、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厚祭不如孝养,孝行重在当下。提倡逝者在时多尽孝,丧葬祭祀少花费。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要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四、党员干部,带头响应。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响应,自觉以文明安全的形式祭扫、祭奠,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践行者、引领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转观念、破陋俗、树新风,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祭扫氛围。各位居民,移风易俗人人有责。祭扫活动重于心而不拘于形,您的安康就是对故人最好的告慰!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平安祭扫,用文明之风传承传统,用文明行为守护绿水青山,争做文明居民、共享文明成果,共同为建设美好家乡贡献力量!中共施甸县委文明办
施甸县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