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1-06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
报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旧城乡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旧城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旧城乡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旧城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
根据《施甸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上级指示,乡直有关单位、组织各村(社区)、各有关企业等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1.对全乡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及校舍环境安全进行检查,宣传安全有关知识;
2.由乡安监站牵头,组织乡安全生产领域涉及相关成员单位在旧城街开展旧城乡“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现场安全生产宣传,发放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页等资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3.由各村(社区)委员会向各村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等;
4.对全乡范围内相关企业及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着重宣传安全生产的相关信息。
参加单位:乡安监站、乡派出所、乡文广站、农科站、乡国土所、乡市场监督管理所、乡水管所、乡公路管理所、乡卫生院、计生办、综治办、乡林业站、乡中心校、乡妇联、乡电管站及8个行政村。
五、组织机构
成立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由乡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各安委会成员、二级站所、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全乡“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有关要求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确保辖区、各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