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1-122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24 |
根据《中共施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刘国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函复》(施纪函〔2021〕139号)、《施甸县监察委员会关于刘国光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施监发〔2021〕6号)文件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刘国光 任旧城乡纪检专干、县监察委派出旧城乡监察室监察员;
李茂灿 免去旧城乡纪检专干、县监察委派出旧城乡监察室监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