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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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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44-5-/2021-0406001 发布机构 施甸县旧城乡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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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调整充实旧城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业、乡直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旧城乡安全生产工作,经中共旧城乡党委、旧城乡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旧城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长:王文洪  党委书记

王定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杨柳银  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党委副书记

杨加富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君田  副乡长

 员:朱兴华  纪委书记

郑世伦  副乡长

杨世林  组织委员

蒋启富  武装部长

赵淳珈  宣传委员

金忠明  安监站负责人

陆亚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段国梅  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杨富  项目办负责人

        李文军  卫生院院长  

        杨加伟  中心校校长      

        闫能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蒋从奎  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绍江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安德文  安监站工作人员

        胡从旭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强  司法所所长

赵玉明  新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学  大田坝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吴耀伟  芭蕉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林丽华  旧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金康  芒别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赵家富  李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邹加银  大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国海  里嘎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金忠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旧城乡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整理存档有关资料,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总结,联系领导小组成员,协调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处置应急事件。

二、部门和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指导安监站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纪委办: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责,并且对既不行动、拒不整改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启动一案三查,进行责任倒追。

(三)安监站:1.负责承担旧城乡安监站的日常事务工作,拟定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3.了解、掌握乡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況;4.依法对旧城乡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6.完成好县级和本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旧城派出所:1.履行全乡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持证单位及个人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及其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3.负责组织开展消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负责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配合乡安监站组织销毁处置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晚会烟花燃放活动和大型群众文化、体育和商业宣传等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依法查处涉及生产烟花爆竹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6.负责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积极参与其他灾害事的抢险救援工作;7.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列为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常态、定期研究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工作;8.全面掌握辖区道路基础信息,重点排查临崖临水、事多发易发、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对排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台账,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反映,督促其尽快治理,坚决预防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广泛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动员群众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旧城市场监督管理所:1.坚持法定的市场准入,开展注册登记工作,将严把市场准入关作为整顿市场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配合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查处取缔全乡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生产经营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或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认证的企业,依法责令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撤销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六)综治办公室:1.负责审査全乡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2.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査。

(七)武装部、民政办:负责发生安全事件或重大灾害事件时,根据乡党委、乡人民政府要求,按有关规定组织民兵参加应急救援和事故抢险。

(八)旧城司法所: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全乡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2.监督、指导基层法律工作人员(包括律师)通过各种形式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对经济困难的法人和社会团体依法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援助。

(九)旧城自然资源所:1.负责矿业秩序整顿和资源整合工作,打击乱采滥挖、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2.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矿山、地质勘探和废弃矿点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治地质灾害;3.按要求参与矿山安全事敬的调查处理和地质灾害的应急救餐;4.加大对旧城乡地质灾害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财政所:1.根据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确保全乡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的经费,以及全乡安全会议、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事故处理、安全奖励等所需的经费;2.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以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整治,并对资金的使用情況进行监督检查;3.保障全乡财政系统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相应工作经费。

(十一)宣传办:1.将安全生产宣传作为全乡实施社会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宣传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指导建立全乡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通道,开辟安全生产专栏,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及重大安全生产活动;3.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4.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正确宣传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突发事件,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

(十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履行全乡农业种植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做好植物耕种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2.负责全乡农药、鼠药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组织开展上述领域专项整治工作。3.负责组织或参与农产品残留物中毒和农业生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履行全乡水利设施、河道及提防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坝、河提的安全监控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决堤、垮坝事件防范工作;5.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乡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林业综合服务中心1.执行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规章;2.负责全乡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的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森林防火科学技术的推广运用;3.负责指导、监督全乡森林防火队伍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4.做好全乡森林防火期的值班制度,森林火灾信息发布,保障森林防火信息畅通;5.做好全乡森林防火资料的搜集、整理上报、建档工作;6.承担旧城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拟定乡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7.协助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8.査处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火灾刑事案件。

(十四)文化站:1.履行全乡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的行业安全管理职责;2.组织开展图书资料、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等的安全检査、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3.配合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4.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监管、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旅游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査和各种专项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十五)卫生院:1.履行全乡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医疗安全、采供血安全、职业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査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2.负责职业病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3.负责全乡职业病的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提出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4.指导全乡卫生系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及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5.编制全乡公共卫生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6.指导各级卫生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公共卫生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

(十六)中心学校:1.履行全乡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全乡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状况,制定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对策,建立师生安全事故防范机制,加强对教育设施的安全检查,监督各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组织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失职或违法的行为;2.负责本级管理的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3.组织、指导学校对教学场所、生活设施、实验基地、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易燃易爆、压力容器、用水用电场所的安全检査,及时发现隐患,并组织、督促整改;4.加强对各类学校、单位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5.指导、督促各类学校制定校外活动的应急预案和事件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6.将安全教育列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向师生员工普及事故防范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7.参与全乡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七)村(社区)委会:1.村(社区)委会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旧城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监督检査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检査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应跟踪督查,确保限期整改到位;4.对屡整不改或无法整改的企业,应及时提请乡安监站依法査处;5.定期召开村(社区)委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提出和解决本村(社区)委会安全生产各种难点、热点问题;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6.积极推进村(社区)委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有效的适时演练,切实提高企业员工自我保护和自我救援能力;7.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要做好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旧城乡委员会 旧城乡人民政府  

202141日         

 

 

 

 

 

 

 

 

 

 

 

 

 

 

 

 

 

 

 

 

 

 

 

 

旧城乡党政办公室                           20214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