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44-5-/2021-02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旧城乡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2-12 |
文号 | 浏览量 | 2 |
各党(支部)、乡直各单位:
在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3·29”专案深挖彻查了“乔氏家族”背后的涉黑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涉及涉黑违法犯罪84人,查扣涉案财产33.8亿元,500余人受到纪律法律的惩处,施甸部分党员干部和曾在施工作的个别领导干部也涉及其中。该案暴露出全市全县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必须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为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计划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旧城乡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旧城乡委员会
2021年2月10日
旧城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发
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
旧城乡实施方案
2020年12月24日,省委书记专题会议专门听取了有关保山“3·29”专案的工作总结和相关情况汇报,省委书记阮成发同志对做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好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旧城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保山乔永仁、乔连佰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挑战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党纪国法权威,是保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该案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决策部署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敢于同一切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坚决态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以案促改工作体现在“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中,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
(二)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落实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3·29”专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省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高和涉案人数众多的涉黑涉恶案件。该案的查处,搬掉了影响保山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彰显了省委、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政法委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清除寄生在保山的“政治毒瘤”“经济毒瘤”“社会毒瘤”的政治担当和职责使命。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是省委对“3·29”专案查办后提出的政治要求,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增加案件查办“附加值”的具体体现。旧城乡将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切实抓细抓实以案促改工作,高标准落实省委和市委县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纪委县监委的要求。
(三)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持续修复净化施甸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该案的发生对全市全县的政治生态损害是深层次、全方位的,是过去一段时期吏治腐败、司法腐败的“最大污染源”,给施甸党的建设、政治生态带来严重破坏,教训发人深省。当前,最紧要的任务就是要以“3·29”专案和发生在施甸的一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精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彻底从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决肃清影响,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引导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引以为戒,彻底根除政治生态污染源,营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政治新气象。
(四)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
障。旧城乡要在“十四五”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要把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与推动旧城高质量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坚持讲政治与抓发展、干净与干事、担责与担当的有机统一,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更好地在施甸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旧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作风保证、纪律保证和制度保证。
二、切实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在县委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委和县委政法委具体指导下,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文洪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定璟 乡党委副书记、代乡长
乡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杨柳银 人大主席团主席
姚 望 纪委书记
黄 伟 武装部长
杨世林 组织委员
赵淳珈 宣传委员
杨志海 副乡长
王生智 副乡长
杨君田 副乡长
杨加富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李国强 司法所所长
李茂灿 党政办公室主任
8个村党总支书记
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纪委办公室,由姚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以案促改综合协调工作,各种材料起草,定期上报以案促改阶段进展情况、贯彻落实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情况,以及工作总结等材料。工作实施期间,人员如有调整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时间安排
2021年2月10日至4月20日。
四、具体内容
结合旧城乡实际,主要集中开展以下以案促改工作:
(一)开展一次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结合省委通报、市委、县委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在全乡范围内启动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和纪法观念。
时间安排:2021年2月10日至31日
责任领导:姚 望
责任单位:乡纪委办
(二)开展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通报“3·29”专案查办情况,强化以案示警。通报案件情况,大力宣传惩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正面引导。
时间安排:2021年2月10日至3月8日
责任领导:姚 望
责任单位:乡纪委办
(三)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进行再学习、再反思,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始终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时刻把党纪的戒尺、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道德的戒尺牢记于心,把宪法精神、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时间安排:2021年2月28日前
责任领导:赵淳珈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
(四)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结合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在全乡开展一次“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活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着力根除一些党员干部受“打朋友”“拜干爹”“结亲家”等政治亚文化浸染较深,信奉“关系学”“圈子文化”和变异的“和顺文化”的腐朽思想,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时间安排:2021年2月20日至4月10日
责任领导:赵淳珈
责任单位:乡宣传办
(五)开展一次家风助廉活动。注重家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规定,继续在全乡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家风教育活动,全面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督促领导干部都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时间安排:2021年3月10日至9月15日
责任领导:姚 望
责任单位:乡纪委办
(六)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惩治发生在扶贫、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低保养老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时间安排:2021年4月10日前
责任领导:姚 望
责任单位:乡纪委办
(七)坚决整治违规借贷行为。持续推进违规借贷专项整治,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与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象发生借贷关系获取利益;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谋取利益;严禁国家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对象发生借贷关系获取大额回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时间安排:2021年4月10日(长期坚持)
责任领导:姚 望
责任单位:乡纪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全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书记专题会和市委的要求部署上来,抓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各责任单位把以案促改工作政治责任一级一级传导下去、落实下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实效。
(二)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周密安排、科学组织、有效实施。要把以案促改贯穿各项工作始终,通过召开案情通报会、大讨论活动等形式,不断增加案件查办的“附加值”,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明确目标,销号整改。针对以案促改工作涉及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的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四)跟踪检查,督促落实。乡纪委要加大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思想麻痹、敷衍应付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党组织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