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388405-1-13_A/2017-121504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行风廉政建设 | 发布日期 | 2017-12-15 |
文号 | 浏览量 | 14 |
一、服务投诉方式和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院内投诉电话:0875-8883912
上级部门投诉电话:县卫计局0875-8121654。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加强学习,充分认识行风建设的重要性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有关卫生系统政风行风有关规定。我院每以会代训组织职工学习一次,职工每天自习1小时,对卫生行业规定的“十不准”要求每个职工熟记,并落实到行动上在工作中体现。弘扬正气,倡导先行,树立一支医德高尚,服务优良,医技精湛的队伍,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行风建设,诚信服务,推动医院的各项工作。
(二)建章立制,制定考核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制定了符合我院实际的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在行风建设管理中明确目标任务,以卫生行业“十不准”规范我们的行为,以“三个一切”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确立“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病人第一”理念,把“以病人为中心”真正落实到医疗服务中,确实解决窗口单位存在的“进门难、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推进和深化各项收费标准,阳光作业,文明服务,提高质量,营造行业新风和就医服务环境,让百姓满意。
(三)开展自查自纠和民主生活会
根据行风建设的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布置组织职工进行了民主评议、自查自纠生活会,针对医院大家摆,针对个人互相摆,从工作出发,从树立行业新风,创立发展环境出发,向不正之风作斗争,深入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酢情处理,立说立行,立说立改,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出计划逐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