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1201-00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文号 | 浏览量 | 617 |
施林草发〔2023〕134号
近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草局的精心指导下,施甸县林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各项工作,为施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3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林草湿资源有效管护。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抽查检查使用林草地项目15个、林木采伐许可证35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0户,将年内办理使用林地许可2次以上的企业纳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对存在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的国有企业进行约谈。强化风险防控,针对分布于重点林区、线性工程等易发生违法使用林地的项目,组织业主、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用地范围现地复位,现场标注用地红线,向主管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二是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题,拍摄宣传报道视频、题材受到中央、省、市媒体广泛关注。善洲林场周边印支灰叶猴监测项目有序实施,放置监测设备50台。扎实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宣传活动、召开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清风行动”有序开展。积极开展肇事赔付,共办理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65起、赔付25.24万元。三是抓实草原管理。强化重点区域和禁牧休牧监管,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草原补奖政策,实施禁牧补助9.2万亩、草畜平衡奖励61.83万亩。扎实开展宣传引导,有效预防开垦草地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破坏草原资源案件5 起、行政处罚 5 人、罚款 0.5 万元,有效震慑违法份子。四是做实湿地保护。公布认定第一批44处一般湿地名录,建设12个湿地保护小区,开展日常巡查检查30次。五是有效遏制破坏林草资源行为。2023年森林督查图斑第一、二、三期疑似问题图斑为54个。根据技术规程,按变化原因、责任主体、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等因素将图斑细分为173个,其中违法图斑55个,违法面积2.1952公顷,违法蓄积22.6立方米。第四期森林督查图斑共下发34个,目前正在进行档案资料查阅、现地核查补充完善变化图斑属性信息,11月底提交省级审核。持续开展森林督察、即时监测、百日攻坚等综合行政执法行动,截至10月,共查处和办结林草案件101起,挽回经济损失64.3133万元。
(二)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安排年度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先后印发了《施甸县2023年县级林长巡林要点》《施甸县级林长任务清单》《施甸县级林长2023年度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施甸县2023年度协作部门(单位)林长制重点任务清单》《施甸县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等文件,确保县级林长巡林有焦点、有重点,各部门全方位协同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调度并通报了81名林长巡林情况;集中约谈破坏林草资源案件高发区林长5名;向责任区违法案件频发的2名林长发出提示单;组织14名林长进行集中述职,促使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紧盯“强化责任、全力预防和高效扑救”关键环节,以林长制为抓手,抓实各级林长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广泛深入责任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研督察及巡查,全县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积极配合市林长制督察组、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和市县总林长、林长开展好林长制、巡林等工作调研,以及市县人大、政协开展的林长制督察和民主监督等调研协商工作。
(三)生态修复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义务植树任务较好完成。组织动员县直单位79个2890人参与义务植树,共种植柏树8670株,并带动全县乡、村、组干部和群众全面参与义务植树活动,较好完成了义务植树40万株任务。同时发出“干部每年回家乡种棵树”倡议,1734名干部积极响应,共种植各种树木5491棵。二是抓实林地后备资源调查规划。在县自然资源局的配合下,完成了林地后备资源调查规划,共区划林地后备资源1576个图斑,面积9366.9亩,为下一步林地补充空间提供了保障。三是做好退化林本底调查工作。通过对县辖区内林地进行全面分析排查、现地核实,形成了《施甸县退化林本底评估成果初步报告》,乔木林退化评估为17520.7亩,其中:天然乔木林6460.13亩,人工乔木林退化11060.57亩;竹林退化评估为604.5亩。四是扎实推进森林抚育项目。编制完成《施甸县2022年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作业设计》,并通过市级审核。同时,配合省、市完成了善洲林场林业有害生物受灾木鉴定,向省级追加采伐指标,目前项目招标已经结束,即将组织施工,争取在2023年12月底前完工。五是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完成了市林草局下达我县异地植被恢复项目0.1284万亩任务,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县级检查验收。完成了5个乡镇7个村委会的森林乡村申报工作。完成了水长乡1.53万亩林地的流转工作,申报银行贷款1.3265亿元,流转费兑付结束,林权证办理也即将结束。完成了16000亩符合条件地块的外业调查,形成了拟退耕还林规划图层,总面积8583.1亩,函请县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核结果为同意实施3732.6亩,不同意实施4850.5亩,已将结果上报市级,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指导完成项目。
(四)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控成效明显。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平稳过关。科学研判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周密进行安排部署,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书)、承诺书69288份,一线开展技战术及安全培训1470余人次,从严查处野外违规用火843起,组建重点区域季节性专业防火队27人、常年专业扑火队20人,投保森林火灾保险165.4371万亩,完成建设项目投资167.5万元,全力筑牢森林草原资源安全“防火墙”。2023年防期平稳过关。二是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有成效。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普查发现善洲林场发生1万亩华山松木蠹象危害;旧城乡、姚关镇有1万亩澳洲坚果有金龟、蝽象、蚜虫、蛾类、红蜘蛛危害,其中有0.5万亩小蠹虫危害;原薇甘菊疫区有少量薇甘菊生长,面积0.04万亩,主要分布于万兴乡、酒房乡、旧城乡等河沟沿线。以项目为依托,扎实开展薇甘菊的除治,运用人工清除和除草剂除杀两项措施,累计投入资金3.5万元。按照“谁经营谁负责除治”的原则,施甸县鑫源建设有限公司投入红火蚁消杀药物茚虫威2件,及时对180亩苗圃基地进行消杀。2023年共实施防治面积2.54万亩,作业面积2.73万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率100%。共投入防治经费50万元。
(五)种苗产业高质量推进。一是林下经济发展有突破。配合朱有勇院士团队高质量推进善洲林场林下中药材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完成林下中药材种植100亩,其中林下三七50亩、林下黄精42亩、林下西洋参8亩。二是绿色富民产业产值稳步增长。2023年林草产值预计达到18亿元。三是种苗生产与种子检验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新育苗37万株、留床27万株。共检验苗批32批次,总计38.6万株,完成苗木出圃检验率100%。抓实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工作,重新办证2份,变更2份,延期换证5份。
(六)生态补偿扎实开展。一是完成施甸县2023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和报批等工作。同时,完成了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程序完成了2023年护林员聘用工作,共聘用护林员1110名,其中: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230名,生态护林员880名。三是完成林草资源管护补助资金兑付。2023年1-10月期间完成林农补偿资金、生态护林员工资兑付共计1312.37万元,其中: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林农补偿资金190.78万元、2022年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工资376.24万元、2023年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工资160.58万元、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工资584.77万元。
(七)意识形态管控有力。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上级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始终保持稳定态势。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舆论监管,及时搜集、研判、处置舆论信息。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向各级媒体投送稿件。
(八)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党风廉政会议精神作为切入点,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贯彻落实各级林草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从严抓实各级巡视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打造服务型、廉政型机关建设。三是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禁毒防艾、创文创卫创民、安全生产、挂钩帮扶、工青妇群团等工作,以及信访、扫黑除恶、防诈骗、平安施甸等综治维稳工作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难。历年累积未兑付林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总量大,县财政兜底三保后,加之贯彻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叠加影响,可用财力不足,各项整改工作整改难度巨大。二是审计整改工作难催收。我局往来款科目较多,大多数在建局之初至2003年之前产生,形成年代久远,账龄较长,并且全部为手工账簿记录,难以查证,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困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抓实理论武装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深化学习中凝聚政治共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夯实林草系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分工协作,切实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加强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督管理,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线上、线下舆论工作主动权,讲述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切实做好林草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禁毒防艾、创文创卫创民、安全生产、挂钩帮扶、工青妇群团等工作,以及信访、扫黑除恶、防诈骗、平安施甸创建等综治维稳工作。
(二)抓实生态修复及补偿工作。一是积极向上对接,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谋划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异地植被恢复造林、义务植树等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更好落实。同时,发挥好部门职能职责作用,配合做好施甸绿化美化工作。二是建立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建立完善我县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整合各类管护队伍,根据森林资源总体分布,统一划定管护责任区,做到森林资源源头网格化管理,建立管理规范、精准到位、服务高效的森林资源统一管护体系。三是做好省级公益林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待2023年省级公益林指标任务下达后,及时编制施甸县2023年度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进行报批。四是组织做好2023年护林员年终考核工作,将管护成效、履职情况、业务能力、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指标,多渠道客观反映护林员履职成效。同时,对2024年新聘用的护林员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开展岗位职责、纪律要求、安全防护等培训。
(三)抓实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工作。一是超前谋划森林防火期各项工作,适时启动森林草原防火区生产性用火的审批和烧除,以及重点林区的计划烧除,消除火灾隐患。二是以“林长制”为抓手,着力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不间断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采取发放宣传单、粘贴标语等形式,严厉打击在林区及周边烧灰积肥、烧香蜡纸烛、燃放鞭炮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尽快完成季节性专业防火队员招聘工作,开展好县、乡(镇)森林防火岗位业务培训及安全培训工作;谋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以水灭火装备及设施项目的申报,提高森林草原早期火情处置能力、综合应急能力。四是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市林草局完成好森林高危区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抓实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科学谋划,积极争取资金,编制可操作性有害生物防治方案,组织实施好善洲林场华山松1万亩木蠹象防治;万兴乡、旧城乡、酒房乡0.04万亩薇甘菊防治; 2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姚关镇、旧城乡1万亩澳洲坚果综合防治等工作,确保林草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五)抓实资源管理工作。一是持续加强监管。不定期组织对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林木采伐和木材经营加工抽查检查,强化秋冬候鸟迁飞等重点时段日常巡护,认真开展禁牧休牧监管,全面做好湿地保护小区日常管护,守护好施甸林草湿资源。二是持续加强宣传。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多渠道、多方式强化林草湿、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依法保护意识。三是持续加强监测。积极与科研机构合作,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有序对重点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监测,逐步摸清资源状况,盘活现有资源,使资源利益最大化。
(六)抓实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加强与各乡镇、森林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发现违法行为和依法依规处罚的行政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综合行政执法效率,高质量完成好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第三期、四期违法图斑及2024年国家森林督查第一、二期违法图斑查处整改工作。
(七)抓实林业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善洲林场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8000亩退耕还林和善洲林场保障性苗圃基地、善洲林场中片管护用房建设、国储林项目以及1284亩异地造林工作。
四、工作建议
加大项目经费投入和办公经费支持。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