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31130-00027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发布日期 | 2023-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108 |
前 言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是国民经济与社会的组成部分之一,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指出“云南作为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这些重要论述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与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作为党的重大行动纲领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安排部署。林业工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迎来了极好的发展机遇。
在新的历史时期,针对林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建设森林云南的决定》,进一步确立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林业发展的新目标,林业迎来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十三五”期间,我县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的机会,大力植树造林,加强资源管护,努力培植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时期,是全县加快经济转型进入常态化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保山市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保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进位争先、提速增量、跨越发展,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施甸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组成规划编制组完成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组完成了《施甸县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林业发展回顾
一、“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十三五”期间,施甸林业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关心和省、市林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县林业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攻坚克难,致力林业建设,实现了林业工作的新突破。
(一)林业经济明显增强
1.林业产值再创新高
“十三五”期间,全县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来抓,全县林业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实现林业总产值(至2019年)亿元,比2015年度6.1414亿元增1.0508亿元,增幅20.64%,其中:第一产业5.1607亿元,第二产业0.653亿元,第三产业0.3277亿元。林业已成为施甸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县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了8000万元,招商引资完成5000万元,对全县林业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为今后林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1)主体改革成果得到巩固,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流转124户174宗8752亩流转金额2394.702万元;评估抵押贷款36起1355.5万元;变更102户241宗6554.78亩(截止2017年)。
(2)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规范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将林权证作为林木限额采伐的唯一依据;二是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成了43.21万亩公益林建设和51.35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划界定修编等工作,落实了管护人员、明确了管护职责,加强管护;三是完成了林木采伐运输办法、林木林地流转办法、评估、抵押、贷款、规范流转等配套改革措施工作。林权管理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完成43个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其中行政许可9项。同时对43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材料、设定的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整合,绘制出办理流程图,并将相关审批事项录入系统,为网上服务大厅的建设夯实了基础。
2.国有林场改革顺利完成
全县2个国有林场合并为1个林场(善洲林场) ,完成了对国有林场的定性定编,为公益性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9人,全部为公益性岗位,完成了国有林场经营方案编制。实现了“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社会保障落实到位,职工待遇提高、工作条件改善目标明确,林场管理体制理顺到位,改革补助资金使用明确到位,森林资源监管、培育和增长目标明确,确权目标明确,非金融债务化解措施明细”,完成了省、市级安排部署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任务。
3.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承接了草原监测、修复、补偿、有害生物防治等管理工作;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全局共设行政股室6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资源管理股、生态修复股、改革和产业发展股、森林和草原防火股;设事业站所5个,分别为:资源监测站、生态修复站、种苗管理站、生态补偿站、善洲林场;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通过改革,职能职责进一步理顺。
(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至2019年,全县森林覆盖率从“十二五”未的50.03%上升到54.1%,森林总蓄积量705万m3,实现了全县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1.种苗准备充分。
“十三五”期间,共完成以核桃、旱冬瓜、西南桦、华山松、毛叶木瓜、皱皮柚木瓜为主的绿化造林良种生产工作,累计完成了良种扩繁面积1231.5亩,培育各类良种壮苗2072.9万株,保证了林草工程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在努力管理好“十二五”选育出的4个良种基地外,成功培育出“施甸1号毛叶木瓜优良家系”和“施甸1号皱皮木瓜优良无性系”两个优良品种,并经云南省木林品种审认定委员会现场勘验和技术鉴定,获得省级良种证书。目前,我县共选育出了6个林木优良品种;完成42个种批,76个苗批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完成各类种子质量检验26吨,完成各类工程造林和社会绿化造林用苗2072万株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造林绿化、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任务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育苗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共出动了执法活动车辆100台次,出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55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500份,受理种苗生产经营行政许可35家,延期换证44家,截止2019年底,全县有合法生产经营的林草种子组织58家。
2.人工造林力度不断加大。
累计完成林业生产任务33.99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453万亩、封山育林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低产林改造)万亩、森林抚育万亩,按项目分,分别为:新一轮退耕还林4.1万亩(2015年0.5万亩、2016年0.6万亩、2017年0.5万亩、2018年0.5万亩、2019年2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1.5万亩(2016年0.5万亩、2017年0.5万亩、2018年0.5万亩);国家造林补贴1万亩(2017年0.5万亩、2018年0.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5.293万亩(2015年封山育林2.05万亩、2016年人工造林0.443万亩、封山育林2.8万亩);异地植被恢复0.41万亩(2017年0.16万亩、2018年0.2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低产林改造)14.4万亩(2015年2万亩、2016年2.9万亩、2017年2.9万亩、2018年4万亩、2019年2.6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2015年1万亩、2017年1万亩、2018年1万亩)。
完成义务植树320万株。
3.森林资源管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1)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林业执法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权林地管理进一步规范,林地用途逆转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和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实现了“森林资源安全,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161证、采伐林木蓄积61604.27立方米、办理运输木材7150.07立方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161个、使用林地856.0039公顷(2015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718证、采伐林木蓄积10317.86立方米、办理运输木材2442.27立方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27个、使用林地165.5773公顷;2016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12证、采伐林木蓄积6882.93立方米;2017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747证、采伐林木蓄积7395.47立方米、办理运输木材2007.8立方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48个、使用林地233.6592公顷;2018年,发放林木采伐证562证、采伐林木22908.01立方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44个、使用林地142.7353公顷;2019年,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322证、采伐林木蓄积1.41万立方米、办理运输木材2700立方米、审核审批建设项目42个、使用林地314.0321公顷。)。二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打击。组织开展了“森林资源守护神”、“林区禁毒、缉枪治暴”、“砂石厂整治”等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共查办各类案件512起,其中:刑事案件36起、行政案件463起、涉毒案件12起,收缴木材633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活体50头(只)、收缴毒品海络因17534.47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0万元。(2015年,共查办各类案件153起,其中:涉林刑事案件12起,运输毒品案12起,林业行政案件126起;2016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29起,其中:涉林刑事案件15起,林业行政案件112起;2017年,查处案件129起,其中: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127起;2019年,期间共查处涉林案件105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98起)。三是森林资源监测步入常态化。从2018年起,我县通过影像对比,对资源影像发生变化图斑,及时发现、及时核查,对影像误差的及时修正、对改变林地用途的,及时查处。至2019年,共核查国家级图斑330个、省级图斑567个,立案查处国家级违法图斑88个、省级图斑43个,保证了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开展平安林区和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林区治安防控队伍、基础、网络、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林区群众积极参与的林区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林区禁毒、扫黑除恶和好信访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十三五”期间,无信访问题引发的恶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后果现象发生。
(2)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加强
“十三五”期间,我县利用全国上下加大生态保护力度的机会,以森林生态效益、天然林停伐保护、生态护林员等项目的实施为抓手,实现了从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到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转变,实现了森林资源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管护到全县统一管护的转变。构建了统一的管护体系,研究制定了护林员管理办法,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公益林建设得到劣实。按照森林多功能主导利用的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公益林进行了修编,共区划公益林43.2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9.11万亩、省级公益林24.1万亩,全县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比例为27.68:72.32。每年可获得中央、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48万元。招聘护林员132名对公益林进行有效管护。
二是天然林停伐保护顺利启动。从2016年起,全县共区划界定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51.35万亩,每年可获得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770多万元。招聘护林员110名对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域进行有效管护。
三是启动实施了生态护林员项目。实现了森林资源管护和精准扶贫的有机结合。从2016年起,全县累计获得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270万元,共招聘生态护林员2270名,全部为建档立卡户,对全县除公益林、天然林以外的73.44万亩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在全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的同时,实现了建档立卡户增收脱贫。
(3)森林防火任务圆满完成
“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2次,受害面积474亩(2015年、2016年未发生森林火灾;2017年发生森林1次火灾,过火面积374亩,森林受害率0.2‰;2018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次,受害森林面积100亩,森林受害率0.067‰;2019年未发生森林火灾)。
“十三五”期间,全县上下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严密、处罚力度严肃,战胜了连续五年森林防火期严重干旱带来的挑战,克服了高温干旱、野外用火频繁、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和扑救力量相对薄弱等困难,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实现了省政府、省林业局领导“善洲林场不能冒烟”的要求,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十三五”期间,继续完善“以县林业有害检疫局为中心,基层林业站为主体,林业有害生物基层监测点为基础”的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体系,全县设有测报员17人,设置监测点45个,对全县森林实施全面监测。“十三五”期间,累计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5.6651万亩,防治面积5.6651万亩,防治率100%,林业有害生物对森林资源的危害得到了有效控制。(2015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1063万亩,防治1.1063万亩,防治率100%;2016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5035万亩,防治1.5035万亩,防治率100%;2017年,2017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56万亩,防治1.56万亩、防治率为100%;2018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1.4953万亩,防治1.4953万亩,防治率100%;2019年,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5)农村能源建设成效明显
“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建设沼气池3000口、完成农村改灶3100户、推广太阳能14460套,有效改善了我县农村能源结构,大幅降低了森林资源低价值消耗,为农民节支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林业产业不断壮大
1.传统林业产业稳步发展。
“十三五”期间,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国家造林补贴、陡坡地生态治理等项目,大力发展以核桃、板栗、澳洲坚果、芒果、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同时,柑桔、石榴等市场前景好的产业也得到不同程度发展。全县核桃种植面积54万亩、澳洲坚果2万亩、芒果3万亩、板栗2万亩、花椒2万亩,全县各种经济林累计种植面积达65多万亩;完成以核桃抚育管理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14.4万亩,大幅度提高了施甸县经济林产业的产量质量和经济效益。2019年实现林业产业年产值 亿元。
2.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道路。
“十三五”期间,全县积极探索以林下中草药种植业、林下养殖业、人工食用菌生产、野生菌采集、森林康养、森林旅游为主的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截止2019年12月底,施甸县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面积48.672万亩。其中,一是林下人工种植面积10万亩,包括森林蔬菜、菌类、草果、中药材等;二是以涉林组织和大户为主开展林下养殖20.7804万头(只、箱)、利用面积21万亩,包括家禽养殖、家畜养殖、林蜂养殖、野生动物驯化养殖等;三是林产品采集加工以疏林地和杂灌木林地为的经营和利用面积10万亩,森林景观利用面积8万亩。
截止2019年,施甸县林下经济产值27048万元;林下经济产值占全县林业生产总值的2.6%、占农业总产值的5.4%、占林业总产值18.9%。
3.涉林经济组织正常运转
截止2019年年底,全县共有各类涉林经济组织385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5个(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9个),野生动物驯养企业43个,木材加工企业52个(正常经营9个,保留未运行或待转行43个),各经济林类种植园95个,家庭林场29个(市级示范家庭林场29个),蜂类养殖(中华蜂)63个,林草种子生产经营58个(省级龙头企业1个)。
二、“十三五”规划实施取得的主要经验
“十三五”以来,全县人民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积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较好的实现了“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为“十四五”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经验是: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科学决策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高瞻远瞩,把森林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建设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森林培育保护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森林云南”战略,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大力植树造林,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不断加大森林保护投入和力度,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
(三)注重产业发展,努力发展林业产业
一是突出重点,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道路,抓好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努力培育林业支柱产业;二是坚持多条腿走路,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努力打造多元化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不断壮大林业产业,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四)重视项目工作,积极寻求项目支撑
始终把项目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把项目建设作为林业建设的重要支撑,不断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扶持,着力搞好项目建设。
与过去相比,“十三五”时期我县林业建设的成绩是可喜的,全县林业经济、林业生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我县林业发展的差距和问题仍然还很突出。一是林业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农民从林业中获得的经济收入还较少;二是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林业基础设施与林业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三是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生态建设与保护的任务还极其艰巨;四是林业产业多元化格局虽初步形成,但产业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总体看,全县林业发展基础差、起点低,“大资源、小产业”的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第二章 “十四五”发展环境
一、发展机遇
纵观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生态建设将成为一个重要主题,森林产品、绿色产品将成为消费的热点,林业发展将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政策机遇
1.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带来的机遇
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作为党的重大行动纲领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途径实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定位。林业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统筹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中占有基础地位,林业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林业事业赋予了崇高历史使命,为我县争取更多国家项目资金扶持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2.提出“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要求的机遇
云南省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为全省林业工作提出了“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要求,一要在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上走前列;二要在建设生态安全屏障上做示范;三要加快生态产业发展上增上游;四要在繁荣森林生态文化上当先锋。新要求对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云南”,打造绿色经济强省,给我县加快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森林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建设创造机遇。
3.建设“美丽保山”、“美丽施甸”的提出带来林业发展机遇
市委、市人民政府建设“美丽保山”和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施甸”思路的确定,确立了保山市建设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的新目标,确定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确定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改革和发展方向,对林业越来越重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把生态建设上升到地方发展战略的高度,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全民林业意识提高为林业发展提供了群众基础
举国上下生态保护和发展林业意识的不断提高,营造了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林业建设的氛围,林业与生态建设被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二、面临挑战
(一)资金投入不足的挑战
我县地处偏僻,缺乏区位优势,人多地少,土地、森林、矿产、旅游等资源贫乏的客观现实,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施甸经济发展的速度,尽管过去五年,全县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总体而言,全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群众经济水平仍然较低,林业发展仍然面临资金投入不足的挑战。
(二)群众思想落后的挑战
尽管广大群众对林业认识有了较大提高,但许多山区群众“家中有粮,遇事不忙”的落后思想仍旧较严重,宁可种植低产量、低产值的粮食作物,也不愿冒险发展高产值的经济林果; “靠山吃山,吃山不养山”的现象较普遍,落后的“懒庄稼”经营方式还较常见,产业效益提升难度大。
(三)基础设施滞后的挑战
全县林业基础设施薄弱,技术装备落后,科技含量偏低,林业科技滞后,林业基础设施对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还未形成强有力的支撑,滞后的林业基础设施与新时期、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需要之间的矛盾依然较为突出。
(四)资源不足现状的挑战
全县森林总量不足,难以满足开发利用的需要,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矛盾突出;全县森林资源分布区域性明显,各区域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不够平衡。
(五)产业争地矛盾的挑战
我县人多地少,各项产业争土地的现象严重,可供林业产业发展的土地资源不足,基地建设难度大。
第三章 “十四五”林业发展思路与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总目标,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遵循现代林业建设理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以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产业得发展、集体经济得壮大为总体目标,全力推进施甸林业产业化进程和森林生态建设,实现施甸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文明开放、环境优美、民族团结、和谐安宁的新施甸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切实搞好生态建设和强化森林生态保护,不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原则
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着力搞好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等重点产业建设,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新模式,加强基础设施建,改善林业发展环境,努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和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创造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三)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原则
坚持把富民、惠民、安民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以兴林富民为林业发展的最终目标,切实加大山区林业发展力度,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强化生态保护、开展科技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群众林业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项目带动的原则
坚持把项目工作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搞好项目规划,创新思路搞好项目争取,扎扎实实搞好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推动林业全面发展。
三、发展思路
树立生态文明战略思想,实行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以林业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重点工程为载体,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事关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
(一)坚持生态优先,着力优化生态环境
以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保护、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等项目为支撑,不断推进我县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促进我县生态环境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等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灾害防治力度,最大限度的减少自然灾害对我县森林资源的危害,有效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林地非法流失,继续保持森林资源不断增加的良好趋势;深入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减少林木低价值消耗;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着力搞好施甸坝东西两山绿化,努力建设“美丽施甸”。
(二)突出建设重点,全力打造支柱产业
以核桃为产业建设重点,集中人、财、物力,强力推进核桃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努力培育林业经济支柱,为林业工业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培育新兴产业
以林下产业发展、果品加工、木材精深加工、森林旅游开发为重点,以科技为支撑,努力培育林业新兴产业,打造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创造多元化的林业产业发展新格局。
(四)打造龙头企业 ,建立现代经营模式
坚持“扶强、扶大”,着力打造林业龙头企业,努力建立“公司+基地+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供销一条龙的现代林业多种经营模式,全力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五)深化林权改革,理顺林业管理体制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构建“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新的林木采伐制度、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五大林业制度。着力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促进林业健康发展。
(六)改善基础设施,优化林业发展条件
着力搞好“三防”体系建设、林业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林业发展的软硬环境,全面提升林业发展能力。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以建立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经济体系,实现兴林富民为最终目标,以健全林业体制、改善基础设施、加大项目力度、强化森林保护、提升科技含量等为重点,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壮大林业产业,转变林业发展方式、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着力打造成为云南省林果种植基地,全力推动“十四五”时期林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林业产值大幅增长,农民从林业中的获利大幅提高,全面提升林业对社会的贡献率。
(二)具体目标
“十四五”全县林业发展主要指标建议为:
林业经济大幅提高:
——林业产值达到11亿元以上。
生态明显优化: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19%;
——森林蓄积量747万立方米以上;
——林地保有量194.94万亩;
——湿地保护率达60.05%;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5%;
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种苗产地检疫率9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章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改善林业发展条件,即抓好生态建设、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一、主要任务
(一)全力做好生态修复各项工作
按照“生态立县”战略部署,以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良好的人居环境、良好的森林资源发展方式为目标,切实转变造林方式,优化林分结构,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围绕沿江河谷两岸以及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区域,通过五年的植树造林方式根本性转变,建立良好的生态屏障,促进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带动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形成城乡一体、植物多样、环境优美、结构稳定的生态系统。“十四五”以项目建设推动绿化造林,恢复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增强森林抗击林木病虫害、森林火灾能力及水源涵养能力。
2. 巩固好以核桃为主的产业建设工作
重点巩固抓好以核桃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核桃提质增效30万亩,到2025年,核桃产量达1万吨以上产值达2亿元;二是引进一批核桃产品加工企业;三是建设澳洲坚果、芒果等产业基地;三是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
3.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项工作
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建设“美丽施甸”,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科技支撑四大体系。确保全县林业生产的健康协调发展。到2020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种苗产地检疫率99%。进一步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4.抓好应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强化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和指挥系统,不断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治能力。逐步完善林火监测、信息指挥、扑火机具等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林火阻隔工程体系,健全森林防火指挥系统,逐步实现森林防火的“四网三化”。确保年度发生森林火灾不超过5次,不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包括林火监测系统、信息指挥系统、林火阻隔系统、林火扑救系统。
加强林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逐步建立维护林区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保障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问题,促进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
5. 做好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各项工作
加强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以生态建设为目标,以林农增收为目的,不断加强林业技术技能培训工作。
6.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以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宗旨,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为主线,实现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永续利用。到“十四五”末,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57.19%,全县森林总蓄积量达到747万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85%以上。
7.加强资源林政管理各项工作
(1) 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限额采伐计划,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活立木年消耗量控制在0.6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商品性消耗0.1万立方米,非商品性消耗0.5万立方米)。二是推进林木采伐改革,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推行简易的伐区设计,改进采伐作业的监管方式。三是推进森林科学经营,把采伐管理与森林科学经营紧密结合,不断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办法和机制,探索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确定森林采伐限额的林木采伐管理体系和森林经营体系,调整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的稳步提升。
(2) 强化林地、草原、湿地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管理的各项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批,加强监管,切实抓好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查处,到“十四五”未,确保全县林地保有量194.94万亩、湿地保护率达60.05%。
(3) 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林产工业企业的规范整治力度,坚持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林产工业企业和木竹经营的监督管理。
(4) 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林业执法培训,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稳定增长。
8.做好种苗生产管理各项工作
种苗生产管理重点围绕:一是强化种苗质量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种子法》和《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严格实行种苗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证、良种证、植物检疫证和种苗标签制度;二是组织开展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工作,逐步建立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母树林,对优良品种母树挂牌登记,建立信息平台,保证项目造林用苗;三是坚持培育良种壮苗,做到“四定三清楚”,即定点采种(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种源清楚、品种清楚、销售去向清楚,从源头上杜绝非良种壮苗用于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逐步实现播种苗、小容器苗向培育大容器苗转变。
9.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为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原生生态系统,“十四五”期间重点指导和服务好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培育)和经营利用,扩大养殖经营规模,逐步形成农民增收致富的又一林业产业、认真搞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巡护监测制度,确保辖区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组织开展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公众责任保险)工作,争取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比例达到90%以上、切实做好古树名木保护资源普查工作,增强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深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10.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创新体系建设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适应中长期发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大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用人新方式。二是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建立健全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3)加快人才资源配置。强化人才公共服务。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完善人才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人才资源信息分析,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配置。
(一)怒江流域施甸段生态治理项目
建设规模2.0万亩;实施陡坡地人工造林,营造以澳洲坚果、芒果为主的经济林,投资12800万元。见项目计划附件表。
(二)施甸县石漠化治理项目
林冠下造林2.0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草地改良1.0万亩;草地围栏封育1.0万亩。投资2500万元。见项目计划附件表。
(三)施甸县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
建设以核桃、板栗、坚果为主的木本油料提质示范基地30万亩;建设主要内容:整形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及品种改良.投资18000万元。见项目计划附件表。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建设
1、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善洲林场及周边林区、县城面山、坝区面山新建视频监控系统8套;2、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建设数字超短波应急通信系统281台(件),火场应急机动通信系统3台(套);3、森林防火专业能力建设:采购运兵车14辆(南京依维柯11座),水车3辆(2.5吨),工具车4辆,水泵4台,高压细水雾灭火机20台,睡袋(含充气垫、防潮垫)100套。投资1153万元。见项目计划附件表。
(五)做好天然林停伐、国家级、省公益林、生态护林员等保护性项目
1.对全县纳入天然林停伐保护的51.35万亩天然商品林进行林农管护补助资金兑付和森林资源管护。总投资3851万元;
2.对全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19.1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进行林农补偿资金兑付和森林资源管护。投资1481万元;
3.对全县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36.7078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林农补偿资金兑付和森林资源管护。投资2618.8万元;
4.按照上级分配的生态护林员任务指标足额选聘生态护林员880名/年,按照1万元/人•年的补助标准按时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做好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投资4400万元。
见项目计划附件表。
(六)做好施甸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规划建设内容:
1.木材基地建设:木材基地建设总规模14.00万亩,按培育方式分,全部为中幼林抚育。2.林下种植:林下种植总规模1.50万亩,其中林药1.00万亩、林菌0.50万亩。3.支撑体系建设:支撑体系包括林区道路建设60km和苗圃基地建设800亩。投资80536.55万元。见项目计划附件表。
第五章 林业发展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林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林业建设是跨行业、跨部门、周期长、任务重的重要产业,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亲自挂帅,建立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考核,确保落实。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新《森林法》、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林业草原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使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树立全党抓、全民办、各行各业齐参战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社会风气。
三、加大力度,调整结构
我县气候资源丰富,适合多种植物生长,要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规划林业产业布局,加大林种结构调整力度,形成以短养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林业产业格局,并坚持“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向规模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
四、突出重点,优化发展
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农工商、种养加、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林业产业化发展道路,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林业产业”的经济发展模式,健全林业产业经营的体制和完善其运行机制。
五、创新发展,营林工业
一是通过市场导向和计划调控,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木材加工业,提升木材加工的科技含量,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和木材的附加值;二是不断创新机制,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培植林果加工业,在林产品保鲜、贮藏和深加工上下功夫,提高特色经济林果的附加值。
六、科学规划,精心施工
规划是实现新世纪林业发展思路的重要环节,是项目建设的主要依托和施工指南。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的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编制本行政区的工程建设规划,各工程规划与全县的总体规划要互相衔接,不遗漏不重叠。要严格按规划设计进行施工,加强造林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坚持适地适树、适时适树的原则,增加造林绿化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七、提高能力,强化服务
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不断提高林业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大力采用当代林业科技的最新成果,开展好林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引进先进和管理理念,提高林业的生产力水平。
附件:1. 施甸县“十四五”林业和草原重点项目规划表
2. 施甸县“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产业总产值指标表
3. 施甸县“十四五”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指标表
4. 施甸县“十四五”林地保有量指标表
5. 施甸县“十四五”湿地保护率指标表
6. 施甸县“十四五”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指标表
7. 施甸县“十四五”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任务主要指标表
8. 施甸县“十四五”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指标表
9. 施甸县“十四五”森林火灾受害率、当日扑灭率指标表
10. 施甸县“十四五”林木良种使用率、种苗生产建档率指标表
11. 施甸县“十四五”林业和草原科技培训指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