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41206-00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12-06 |
文号 | 浏览量 | 3 |
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施工便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保山坝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施工便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施工便道、施工平台。
四、项目建设地点:摆榔乡尖山村;木老元乡龙潭村、木老元村;姚关镇杨美村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面积及权属: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施工便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拟使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9.8025公顷,按权属分:施甸县摆榔乡尖山村委会关脚小组集体林地3.9203公顷、尖山一组集体林地0.1243公顷、小龙潭二组集体林地2.9641公顷;木老元乡龙潭村委会新寨小组集体林地1.2067公顷,木老元村委会下木老元二组集体林地0.5151公顷;姚关镇杨美村村委会水平一组集体林地0.1154公顷、水平二组集体林地0.6687公顷、杨美寨四组集体林地0.2879公顷。
范围详见《保山坝灌区工程施甸片施工便道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91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其他阔叶、杂灌,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拟占用林地涉及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云南保山坝灌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诺待项目批准后及时足额兑付给林权权利人相关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