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2-031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2-03-17 |
文号 | 浏览量 | 19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保山勇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区边坡治理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保山勇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保山勇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区边坡治理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边坡加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集体林地0.0607公顷。范围详见《保山勇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厂区边坡治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无林木蓄积,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板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施甸县水长乡水长村委会集体林地0.060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根据双方签订的土地征收协议,该项目占用林地共计补偿费用60985.00元,已由用地单位兑付给林权权利人。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