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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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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2-0214003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02-14
文号 浏览量 22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至沙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至沙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酒房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至沙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道路建设、道路扩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境内

、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林地2.8680公顷,其中占用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大坪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4546公顷大水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646公顷老寨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546公顷上新寨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773公顷下新寨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711公顷小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458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至沙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11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核桃,龄组为初产期、近熟林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酒房乡坪子地村委会大坪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4546公顷大水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646公顷老寨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1546公顷上新寨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773公顷下新寨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0711公顷小田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245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困难的基础设施项目,被使用林地林权权利人无条件支持,所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经双方协商,无需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214日至20222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2214


附件【施甸县酒房乡坪子地村至沙子社区道路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