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121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
文号 | 浏览量 | 17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游客接待中心环境整治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管理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游客接待中心环境整治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支砌挡土墙及路面硬化、游客接待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大地山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施甸县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集体林地0.0286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游客接待中心环境整治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无蓄积,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施甸县旧城乡芭蕉林村委会集体林地0.0286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已签订《土地征收协议》并按规定支付补偿费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