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120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文号 | 浏览量 | 28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金星水库左岸边坡塌方处理工程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金星水库左岸边坡塌方处理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塌方边坡防护。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善洲林场;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林地1.5929公顷,其中占用施甸县善洲林场集体林地1.5168公顷;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集体林地0.0761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金星水库左岸边坡塌方处理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07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桤木、其他阔叶,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施甸县善洲林场集体林地1.5168公顷;酒房乡摆田村委会中寨一组集体林地0.076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按《施甸县人民政府关于金星水库工程项目征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的请示》(施政复〔2019〕77号)执行,经初步测算,共涉及补偿费用1242462元,其中林地补偿费1194675元(含安置补偿费)、林木补偿47787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