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42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4-22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5日至12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以下简称县林草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月27日向县林草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为办公室人员,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中共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督促整改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一是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坚持每周一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党章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森林法》等内容;二是邀请县委宣传团成员到县林草局宣讲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三是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党内有关法规。通过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综合素质以及党员的思想认识,从严从实推动“十四五”林草工作。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对公益林、天然林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二是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查办,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有效震慑作用。截止目前,共查处办结10起涉林政案件;三是利用街天、广播、微信等方式,开展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等宣传活动,印发《森林草原防火命令》6000余份,制作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临时标语440条、宣传横幅20条,发放、粘贴至13个乡镇和善洲林场,订制发送森林草原防火手机信息4000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民众的保护意识;四是在巡察期间印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员管理工作的函》(施林草发〔2020〕154号)至各乡镇,要求做好护林员选聘、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以抽查的形式开展了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护林员管理和履职现状;五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拨付县级野生动物养殖企业“转、停”补助资金412.48万元。
一是及时从其他股室抽调3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局办公室和办公室党建组工作,压实现有人员的责任,及时对电话或工作群已安排的工作进行签批和印发,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二是按照规定程序,抽调了1名骨干充实到资源管理股,全面负责股室工作,并充实了1名工作人员,全力配合股室人员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三是对2018年4月5日财务采购的 29.39万元办公用品凭证原件进行重新装档,同时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未发现有类似情况;四是及时对县林草局张榜和公示栏进行全面清理,并结合宣传要点和实际情况,重新制作安装了9块宣传栏。
对县林草局的固定资产、项目资金拨付用途和情况、外欠款项、账户结余、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材料,报原局长和新任局长审核、确认。于2020年12月23日,原局长和新任局长对县林草局财务资金以及固定资产等进行了交接,并邀请联系的纪检监察组领导及局班子成员参加。
一是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班子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以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二是针对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层层压实各工作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实现提醒谈话全覆盖;四是适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讲廉政党课,通报身边典型案例,通过学习和警示,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思想自觉性、政治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五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坚持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确保重大决策党组人人发言、事事表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并邀请联系的纪检监察组领导全程列席会议,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一是重温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二是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严格按照县委和县委指导组通知要求、规定动作,高质量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形成的痕迹材料,并存档备查。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离县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县林草局党组将对标对表,对照整改再“回头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落实,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不断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事业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5-8121034;电子邮箱ynbssdxlyj@163.com。
中共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