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310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16 |
〔2021〕— 17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匿名举报太平镇乌木村乌木二组杨某龙毒死古树名木
答复意见书
X先生:
2021年1月27日,您致电我局匿名反映“太平镇乌木村乌木二组杨某龙将地边挂牌的古树名木(木棉树)以慢性投毒方式毒死了”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太平镇乌木村乌木二组杨某龙户地边共有2株木棉树,1株位于寨子脚地边(其与村民赵某应互换的土地),1株位于龙王庙背后地边(垃圾堆坡位上方),均不属于挂牌的古树名木。目前2株木棉树均已死亡,经现地调查及走访周边群众,寨子脚地边的木棉布满大量虫眼、树脚堆积大量虫的粪便,有关农户均证实该树之前长有寄生草,同时杨某龙在地坎上长期种植饲料草,并大量浇灌猪粪水(经调查有关农户,存在因对饲料草浇灌猪粪水导致地边林木死亡的情况),故此推断,该木棉死亡原因为猪粪水腐蚀根系及病虫害;龙王庙背后地边木棉树身存在虫蛀痕迹,且树下经常焚烧垃圾,其死亡原因推断为烟熏影响生长、病虫害及缺水。综上所述,未发现人为投毒导致树木死亡的线索。
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支持,鉴于您不愿意留名,并电话取得您的同意,我局将在施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答复意见,如您对公示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本答复意见书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