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225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10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水长乡骨灰堂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 施甸县水长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 施甸县水长乡骨灰堂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骨灰堂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水长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占用林地1.4916公顷,其中占用水长乡九条沟村委会九条沟一组集体林地0.0720公顷、热水塘二组集体林地0.0441公顷,平场子村委会三棵柳二组集体林地0.5958公顷,水长村委会上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933公顷,小官市村委会西寨一组集体林地0.1324公顷,永保村委会永保街组集体林地0.1540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水长乡骨灰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11立方米,起源为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板栗、杉木,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水长乡九条沟村委会九条沟一组集体林地0.0720公顷、热水塘二组集体林地0.0441公顷,平场子村委会三棵柳二组集体林地0.5958公顷,水长村委会上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4933公顷,小官市村委会西寨一组集体林地0.1324公顷,永保村委会永保街组集体林地0.154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占用林地按7000元/亩进行补偿,共涉及补偿费用97272元(包含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