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222004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文号 | 浏览量 | 6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四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四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空压机房、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弃土场、施工便道、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新街村委会芋子地小组;姚关镇大岭岗村委会平场地组、湾子田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2092公顷,其中旧城乡新街村委会芋子地小组集体林地2.6444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委会平场地组集体林地5.9749公顷、湾子田组集体林地0.5899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四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310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人工,优势树种为核桃、云南松、栎类、其它竹,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旧城乡新街村委会芋子地小组集体林地2.6444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委会平场地组集体林地5.9749公顷、湾子田组集体林地0.5899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