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1-010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文号 | 浏览量 | 13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滚豆水至石板寨35KV塔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滚豆水至石板寨35KV塔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大田坝二组、坪坡小组;旧城村委会蚌柳小组;芒别村委会芒别小组;新街村委会火草林小组、新街小组、新联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0.1792公顷,其中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大田坝二组集体林地0.0256公顷、坪坡小组集体林地0.0192公顷,旧城村委会蚌柳小组集体林地0.0192公顷,芒别村委会芒别小组集体林地0.0704公顷,新街村委会火草林小组集体林地,0.0128公顷、新街小组0.0192公顷、新联小组0.0128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滚豆水至石板寨35KV塔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4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澳洲坚果、芒果、其他阔叶,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0.1792公顷,其中旧城乡大田坝村委会大田坝二组集体林地0.0256公顷、坪坡小组集体林地0.0192公顷,旧城村委会蚌柳小组集体林地0.0192公顷,芒别村委会芒别小组集体林地0.0704公顷,新街村委会火草林小组集体林地,0.0128公顷、新街小组0.0192公顷、新联小组0.0128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