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927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12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便道、排危除险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集体林地0.8187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需采伐木蓄积76立方米,起源为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境内集体林地0.818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按照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与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农户协商签订的《林地流转合同》补偿,一次性补偿102000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