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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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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0-0927002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9-27
文号 浏览量 12
主题词 林业
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便道、排危除险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集体林地0.8187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使用林地现状》。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需采伐木蓄积76立方米,起源为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境集体林地0.818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按照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施甸县何元乡大寨门村委会响山上寨一组农户协商签订的《林地流转合同》补偿,一次性补偿102000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922日至20209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0921


附件【施甸县何元乡顺元石场边坡坍塌致爆破施工现场掩埋处理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