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9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6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四大山种牛养殖临时隔离场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展宏云上牛品农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料草堆放间、牛棚、青储料场、生活区、消毒室。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同邑村同邑三组、大寨村1、2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1.0275公顷,其中甸阳镇同邑村同邑三组集体林地0.6124公顷、大寨村1、2组共有集体林地0.4151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四大山种牛养殖临时隔离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无林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甸阳镇同邑村同邑三组集体林地0.6124公顷、大寨村1、2组共有集体林地0.415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按照施甸四大山种牛养殖临时隔离场建设项目与施甸县甸阳镇同邑村委会同邑三组、大寨村1、2组协商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补偿,支付方式为展宏云上牛品农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向农户每年一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