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812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文号 | 浏览量 | 8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陈家半石场。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采矿区、道路、堆料场、加工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委会陈家半组、上尖山组;五福村委会勐威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集体林地3.4691公顷,其中甸阳镇菖蒲塘村委会陈家半组0.1180公顷、上尖山组2.8660公顷;五福村委会勐威组0.4851公顷。范围详见《年产6万立方米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07立方米,起源为人工、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板栗、枇杷树、柏木、杂灌,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集体林地3.4691公顷,其中甸阳镇菖蒲塘村委会陈家半组0.1180公顷、上尖山组2.8660公顷;五福村委会勐威组0.485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补偿标准按照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陈家半石场与甸阳镇相关农户协商签订的协议一次性补偿,补偿费用合计15万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8月12至2020年8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