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708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文号 | 浏览量 | 9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大宗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美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大宗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供电设施、库房、室外给排水、停车场、综合楼。
四、项目建设地点:由旺镇华兴村小杨家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占用由旺镇华兴村小杨家小组集体林地0.2307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大宗食材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不涉及林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占用由旺镇华兴村小杨家小组集体林地0.2307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按照《由旺镇人民政府 施甸县工业园区服务管理局关于施甸县由旺镇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由政施工管联发〔2013〕1号)执行,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合计17302.5元。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