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61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文号 | 浏览量 | 2 |
〔2020〕— 35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度上半年
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的报告
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度,我县林业和草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林草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县2020年度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2020年,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安排,把公益林天然林生态补偿、生态护林员、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为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重点工作来,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8197户34344人,全年累计可获得上级补助资金3576万元,有力地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完成19.1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二是完成51.35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三是续聘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880名,已全部上岗履行森林资源管护职责,管护森林总面积93.77万亩;四是完成1.2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外业调查工作;五是持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老麦乡老麦村和仁和镇菠萝登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宣传扶贫政策、核对农户信息、整理扶贫档案,为全县按期脱贫做出了贡献。
(二)生态修复工作进展顺利
2020年下达我县营造林任务1.95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1.28万亩,异地植被恢复项目0.67万亩。全县义务植树65万株。
1.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1.28万亩,其中:25度以上坡耕地0.98万亩、15—25度坡耕地0.3万亩。目前已完成外业调查工作,项目布局在旧城乡0.56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0.45万亩,15-25度耕地0.11万亩)、万兴乡0.36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0.34万亩,15-25度耕地0.02万亩)、何元乡0.26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0.16万亩,15-25度耕地0.10万亩)、太平镇0.10万亩(25度以上坡耕地0.03万亩,15-25度耕地0.07万亩)4个乡镇。目前正在进行作业设计编制。
2.异地植被恢复项目任务0.67万亩。目前已完成外业调查工作,项目布局在仁和镇300亩、何元乡600亩、酒房乡240亩、旧城乡1500亩、太平镇1570亩、万兴乡40亩、姚关镇1600亩、由旺镇280亩、木老元乡570亩9个乡镇。造林树种为芒果、柑橘、花椒、坚果等经济林树种。目前正在进行作业设计编制。
3.义务植树任务65万株。目前已将任务分配至各乡镇,正在规划机关义务植树基地和编制义务植树实施方案。
(三)种苗生产准备充分
全县育苗面积103.5亩,计划出苗总量是270万株。 其中:花椒苗51亩,210万株、酸木瓜35亩,40万株、育板栗苗5.5亩,13万株、其他经济林育苗面积11.5亩,11万株。全县检测苗批数量6个,预计出圃各类苗木270万株。
(四)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1.林地林木管理
共审核上报使用林地建设项目40个、申请使用林地215.1809公顷。目前已批准11个、批准使用林地面积82.8868公顷,其中临时占用林地项目9个、临时占用林地60.8947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1个、使用林地0.8419公顷,占用林地项目4个、占用林地22.6380公顷。共缴纳森林植被恢复7294626元。
完成“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工作,已上报省级审查。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773证,采伐林木蓄积11553.88立方米。共办理县外运输证109证、运输木材739.42立方米。
2.湿地认定保护
全县认定湿地1662.62公顷,认定率70.17%,其中人工湿地412.04公顷、自然湿地1250.58公顷。建设湿地保护小区12个,面积1372.66公顷,保护率57.9%。
3.林业行政执法
恢复组建林政稽查队,全面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一是2019年森林核查工作。现地核实51个图斑,共查处案件17起,涉及违法图斑20个。其中:刑事案件移交2起、行政案件立案查处15起;二是两项执法专项行动及其他林业行政执法。组织开展了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涉林案件29起,其中刑事案件12起、行政案件17起。查处日常森林督查巡查发现及接到举报涉林行政案件9起;三是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抽查10份采伐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4个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涉林违法行为。强化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期满告知制度,2020年上半年使用期满的4个建设项目全部送达《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告知书》,上半年恢复期满项目2个,正在组织验收。
4.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驯繁场所管理工作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从源头遏制病原传播途径,对野生动物驯繁场所实行封控管理,发放《野生动物管控告知书》《应急处置告知书》、《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43份。二是组织干部职工113人次对善洲林场、蒋家寨水库周边、姚关野鸭湖周边、鱼洞水库周边等候鸟迁徙地、栖息地开展野生动物入户宣传。三是按照禁养后处理办法,逐步对纳入国家畜禽种源目录的,按一般畜禽管理,可继续饲养;未纳入国家畜禽种源目录、以食用为目的,能转变利用类型支持转为药用、观赏、医学实验等利用类型,无法转变利用类型给予补偿后,退出养殖,鼓励养殖户进行转向经营和就业。
(五)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成效突出
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和研判森林防火形势,周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签订了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林草部门“三线责任状(书)”,严格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县抓乡镇、乡镇抓村、村抓组、组抓农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灭火格局,利用多渠道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林区巡查,加大力度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全县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实现了“善洲林场不能冒烟”的要求,确保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常抓不懈
一是全县实施监1443.9232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全县共发生华山松木蠹象6279亩、薇甘菊443亩。目前已完成防治方案编制报批工作;二是苗木产地检疫635亩,检疫率40.6%。检疫苗木5.8098万株,接穗1万株,检疫木材1045.2立方米,调运检疫率100% 。共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2份,植物检疫证书150份;三是积极应对沙漠蝗入侵我县风险,设立26个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点,进行重点测报。
(七)林业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完成林业产值12,806.0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16%;其中:第一产业9883万元;第二产业1081万元;第三产业1,842.00万元;二是共征收林业规费479.55万元,其中:植被恢复费451.33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罚没款)28.22万元。
(八)其他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继续开展林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征求和排查,对执法人员和涉林项目股室站不定期进行提醒谈话,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抢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抓实林草系统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围绕生态修复、林草产业、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森林采伐限额等开展工作调研,提前谋划十四五林业规划。三是继续对12块草原样地基本情况、草原生产力、高度、盖度等进行监测,对牧户进行调查走访,重点掌握牧户饲养牲畜种类和数量,放牧时段、天数,补饲人工牧草、秸秆、青储饲料、精料的数量、时间等,获取草食家畜饲料结构状况,以便分析全县的不饲情况。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保障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做好森林督查工作,确保问题图斑查处整改到位,案件查处到位。二是继续做好重大项目和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保障。三是继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人工养殖户转向经营,继续开展好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二)持续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
持续对19.11万亩国家级公益林、24.1万亩省级公益林、51.35万亩停伐保护天然林进行管护和及时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积极探索和整合现有护林员形成的管护体系,形成一套有效、可操作性强的体制机制,稳定护林员岗位,提高护林员意识,增强管护责任心,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三)推进各项营造林项目
一是确保新一轮退耕项目1.28万亩和异地植被恢复项目0.67万亩全面完成;二是及时做好退耕农户的现金补助工作。
(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及时启动实施华山松木蠹象和薇甘菊,防治工作,降低灾害损失。
(五)据实做好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十四五专项规划
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林业和草原建设取得的成绩、经验,梳理制约林业和草原建设的主要问题,研究分析面临的形势、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困难和挑战,围绕林业和草原产业总产值、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以及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等提出“十四五”时期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总体思路,科学确定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林草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建设项目。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