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609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石鼓坡南北回延长线及大尖山隧道10KV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石鼓坡南北回延长线及大尖山隧道10KV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放线通道、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甸头村委会甸头二组、甸头三组、凤鸡二组、凤鸡三组,同邑村委会同邑四组,乌邑村委会乌邑二组、乌邑一、二、四组、小热水塘、英村一、二组;姚关镇蒜园村委会中寨二组、中寨一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1.8588公顷,其中甸阳镇甸头村委会甸头二组集体林地0.0801公顷、甸头三组集体林地0.0875公顷、凤鸡二组集体林地0.0010公顷、凤鸡三组集体林地0.0396公顷,同邑村委会同邑四组集体林地0.0010公顷,乌邑村委会乌邑二组集体林地0.0060公顷、乌乌邑一、二、四组集体林地1.2464公顷、小热水塘集体林地0.0312公顷、英村一、二组集体林地0.0966公顷;姚关镇蒜园村委会中寨二组集体林地0.0239公顷、中寨一组集体林地0.2455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石鼓坡南北回延长线及大尖山隧道10KV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98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人工、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板栗、核桃、其他阔叶,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1.8588公顷,其中甸阳镇甸头村委会甸头二组集体林地0.0801公顷、甸头三组集体林地0.0875公顷、凤鸡二组集体林地0.001公顷、凤鸡三组集体林地0.0396公顷,同邑村委会同邑四组集体林地0.0010公顷,乌邑村委会乌邑二组集体林地0.0060公顷、乌乌邑一、二、四组集体林地1.2464公顷、小热水塘集体林地0.0312公顷、英村一、二组集体林地0.0966公顷;姚关镇蒜园村委会中寨二组集体林地0.0239公顷、中寨一组集体林地0.2455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