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608003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文号 | 浏览量 | 6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大垭口取料点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大垭口取料点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道路、堆料场、排土场、砂石料厂、生活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大垭口小组、木场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集体林地4.3721公顷,其中大垭口小组集体林地3.9419公顷,木场小组集体林地0.4302公顷。范围详见《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大垭口取料点年产60万吨砂石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63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云南松、其他阔叶,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施甸县酒房乡沙子村集体林地4.3721公顷,其中大垭口小组集体林地3.9419公顷,木场小组集体林地0.430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裕宏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