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604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文号 | 浏览量 | 5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石鼓坡南北回10KV放线通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石鼓坡南北回10KV放线通道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放线通道、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菖蒲塘村上尖山组,甸头村甸头二、三组、甸头二组、甸头三组、甸头一组、凤鸡二组、凤鸡一组、杨家庄组,蒋家村蒋家寨组、王家寨组、新寨组,街道村街道五组,同邑村同邑四组、同邑一组,乌邑村乌邑一、四组、小热水塘,五福村上五福二组、上五福一组、勐威组、下尖山组,张家村山头小组;姚关镇山邑村上坪村小组,蒜园村上寨二组、中寨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3.7210公顷,其中甸阳镇菖蒲塘村上尖山小组集体林地0.0640公顷,甸头村甸头二、三组集体林地0.0080公顷、甸头一组集体林地0.0090公顷、甸头二组集体林地0.3240公顷、甸头三组集体林地0.0140公顷、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1255公顷、凤鸡二组集体林地0.1411公顷、杨家庄小组集体林地0.1135公顷,蒋家村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3289公顷、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4305公顷、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0665公顷,街道村街道五组集体林地0.1920公顷,同邑村同邑一组集体林地0.1140公顷、同邑四组集体林地0.0140公顷,乌邑村乌邑一、四组集体林地0.0280公顷、小热水塘小组集体林地0.2450公顷,五福村上五福一组集体林地0.0150公顷、上五福二组集体林地0.0550公顷、勐威小组集体林地0.3050公顷、下尖山小组集体林地0.7090公顷,张家村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4030公顷;姚关镇山邑村上坪村小组集体林地0.0110公顷,蒜园村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030公顷、中寨二组集体林地0.0020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石鼓坡南北回10KV放线通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58立方米,起源为人工、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桤木,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3.7210公顷,其中甸阳镇菖蒲塘村上尖山小组集体林地0.0640公顷,甸头村甸头二、三组集体林地0.0080公顷、甸头一组集体林地0.0090公顷、甸头二组集体林地0.3240公顷、甸头三组集体林地0.0140公顷、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1255公顷、凤鸡二组集体林地0.1411公顷、杨家庄小组集体林地0.1135公顷,蒋家村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3289公顷、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4305公顷、新寨小组集体林地0.0665公顷,街道村街道五组集体林地0.1920公顷,同邑村同邑一组集体林地0.1140公顷、同邑四组集体林地0.0140公顷,乌邑村乌邑一、四组集体林地0.0280公顷、小热水塘小组集体林地0.2450公顷,五福村上五福一组集体林地0.0150公顷、上五福二组集体林地0.0550公顷、勐威小组集体林地0.3050公顷、下尖山小组集体林地0.7090公顷,张家村山头小组集体林地0.4030公顷;姚关镇山邑村上坪村小组集体林地0.0110公顷,蒜园村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030公顷、中寨二组集体林地0.0020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