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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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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5911-1-/2020-0602007 发布机构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6-02
文号 浏览量 2
主题词 林业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期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堆放场、临时施工便道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旧城乡大山村大山小组、马学小组;李来村大梁子小组;里戛村挂灯小组境内

、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6234公顷,其中旧城乡大山村大山小组集体林地3.0207公顷、马学小组集体林地0.6424公顷,李来村大梁子小组集体林地4.4894公顷,里戛村挂灯小组集体林地1.4709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11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龄组为幼龄林。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6234公顷,其中旧城乡大山村大山小组集体林地3.0207公顷、马学小组集体林地0.6424公顷,李来村大梁子小组集体林地4.4894公顷,里戛村挂灯小组集体林地1.4709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62日至20206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

202061

 


附件【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二十期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