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527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
文号 | 浏览量 | 3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老片山至卡斯公路排除安全隐患和扩大弃土场工程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老片山至卡斯公路排除安全隐患和扩大弃土场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排除安全隐患工程、弃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木老元乡哈寨村庄寨二组、木老元村木老元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2.7503公顷,其中木老元乡哈寨村庄寨二组集体林地1.4961公顷,木老元村木老元二组集体林地1.2542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老片山至卡斯公路排除安全隐患和扩大弃土场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86.4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优势树种为其他阔叶,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木老元乡哈寨村庄寨二组集体林地1.4961公顷,木老元村木老元二组集体林地1.254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双方协商,排除安全隐患工程部分补偿8000元,其余部分不需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