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526002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二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二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临时施工便道、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施甸县甸阳镇蒋家村王家寨小组,同邑村同邑二组、同邑四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8.5370公顷,其中甸阳镇蒋家村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1.2805公顷,同邑村同邑二组集体林地0.1013公顷、同邑四组集体林地7.1552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687立方米,起源为飞播,优势树种为云南松,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8.5370公顷,其中甸阳镇蒋家村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1.2805公顷,同邑村同邑二组集体林地0.1013公顷、同邑四组集体林地7.155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