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911-1-/2020-0526001 | 发布机构 |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4 |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三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三期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临时堆放场、临时施工便道、驻地。
四、项目建设地点:甸阳镇甸头村凤鸡一组、凤鸡二组,蒋家村蒋家寨组、王家寨组;姚关镇大岭岗村湾子田小组,富阳村富阳二组、富阳三组、西上一组,山邑村堆果小组、孔水二组、山邑小组、上坪村小组、上朱市冲小组、杨家村小组,蒜园村上寨二组、下寨二组、中寨二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6520公顷,其中甸阳镇甸头村凤鸡二组集体林地1.0748公顷、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9507公顷,蒋家村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0624公顷、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1.9808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湾子田小组集体林地1.0942公顷,富阳村富阳二组集体林地0.4277公顷、富阳三组集体林地0.3226公顷、西上一组集体林地1.4540公顷,山邑村堆果小组集体林地0.1711公顷、孔水二组集体林地0.4582公顷、山邑小组集体林地0.0935公顷、上坪村小组集体林地0.0357公顷、上朱市冲小组集体林地0.6750公顷、杨家村组集体林地0.0464公顷,蒜园村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446公顷、下寨二组集体林地0.7152公顷、中寨二组集体林地0.0451公顷。范围详见《施甸至链子桥公路段配套临时设施第十三期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现状图》。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463立方米,起源为天然、人工,优势树种为云南松、其他阔叶,龄组为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临时占用集体林地9.6520公顷,其中甸阳镇甸头村凤鸡二组集体林地1.0748公顷、凤鸡一组集体林地0.9507公顷,蒋家村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0.0624公顷、王家寨小组集体林地1.9808公顷;姚关镇大岭岗村湾子田小组集体林地1.0942公顷,富阳村富阳二组集体林地0.4277公顷、富阳三组集体林地0.3226公顷、西上一组集体林地1.4540公顷,山邑村堆果小组集体林地0.1711公顷、孔水二组集体林地0.4582公顷、山邑小组集体林地0.0935公顷、上坪村小组集体林地0.0357公顷、上朱市冲小组集体林地0.6750公顷、杨家村组集体林地0.0464公顷,蒜园村上寨二组集体林地0.0446公顷、下寨二组集体林地0.7152公顷、中寨二组集体林地0.045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施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施甸至勐简高速公路施甸至链子桥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施政办发〔2019〕78号)执行,施甸县人民政府承诺将及时足额对付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电话:0875-8123391。
施甸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5月25日